一、定期检查全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各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和查处消防工作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及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与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开展全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
四、参与新建、扩建、改建装饰工程消防环节的审批和验收,提出对消防安全措施的具体建议。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和宣传教育,提高扑火救灾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统计和掌握全校各系处的消防组织机构和火险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学院。
七、组织和指挥火险的扑救工作,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八、根据各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工作中的成绩或造成事故的具体情况,形成奖励或惩处意见,提交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九、统一配置、更换,定期维修管理全校消防器材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