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内设三个科室: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科和学位管理科。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 发展规划科职责
(1)编制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组织与协调学校规划建设方案的研究、编制、论证;
(2)编制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3)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编制;
(4)负责对学校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以及与学校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6)完成处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 学科建设科职责
(1)跟踪研究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开展学科建设调查研究,研究解决学校学科建设中出现的重大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为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和决策;
(3)负责校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等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硕士点授权单位的建设与申报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科评审与学科评估工作;
(6)负责学校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核管理工作。
(7)负责学科建设重点项目的规划、论证、立项、管理工作;
(8)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布局结构规划,进行学科、二级学院调整的调研、论证、组织工作;
(9)负责组织学科布局的论证;
(10)协调各学院开展跨学科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11)制定完善学科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12)完成学科建设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学位管理科职责
(1)制订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改革措施;
(2)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各类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
(3)开展审批各二级学院评审授予的硕士学位工作;
(4)负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资格审查、论文评审及答辩专家资格审查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统筹、督查、答辩材料整理、归档和寄送等工作;
(6)负责学位论文抽查、评估等质量监控工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外单位委托的各类评审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推荐和申报、硕士研究生学位证的发放、硕士学位信息认证与上报等工作;
(8)负责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管理及考核、导师培训与优秀导师评选、各级专家推荐、导师津贴核算等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