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财政规划和2017年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内财预[2016]121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编制2017—2019年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着力做实项目库,强化项目精准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一)围绕中心,保障重点。项目的规划与编制要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相适应,量力为出,量力而行。在保障日常支出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学校“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的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 (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科学规划2017—2019年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的先后顺序合理安排建设年度,充分考虑项目之间的延续性和先后逻辑关系,保证建设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提早准备,细化编制。着力做实项目库,强化项目精准管理。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提前做好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设置、论证、预算等工作,做到建设项目明确,论证充分,预算合理。按照“通知”要求,“资金随项目走”、“先有项目,后有预算”。从2017年开始,未纳入学校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向自治区财政申报预算。 三、编制范围和要求 (一)编制范围 1、重点学科建设类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等); 2、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包括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 3、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包括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科研平台、创新基地和实训实践基地建设等);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包括校园网络基础建设,图书、数字图书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共享平台、基本建设等); 5、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包括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以及创新团队建设) 。 (二)项目论证 建设项目应有科学合理的论证,项目论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3、项目现有基础;4、项目建设的目标及任务;5、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6、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7、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8、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三)编制要求 1、请各系(部)、处要高度重视,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在认真进行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做好项目的论证工作。 2、项目编制不限数量,可根据各系(部)、处实际进行编制和申报,但要对所报项目按先后顺序或重要程度进行排序。本次编制和申报2017—2019年三年规划项目,分别按年度填写。 3、各系(部)、处参照申报模板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4、已上报的规划建设项目,其内容原则上不得更改。因此,各系处在项目编制和申报时要认真做好论证工作。 5、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已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符合学院建设发展实际的项目,经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根据评审结果,研究决定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名单,并按轻重缓急对各项目进行排序。 6、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学院项目库中确定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并上报自治区财政为规划建设项目。 7、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报纸(一式三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点击下载): 1. 项目申请书 2. 申请项目汇总表 (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计划表 (2)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表 (3)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表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表 (5)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