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加减分认定标准(2023)

发布时间:2023-09-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化学与环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认定标准

1.所有材料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2023年9月学年(不包括去年综测前证书没下来的比赛)上次测评加过分的证书不能重复使用!

2.院学生会:主席4分,部长2-3分,部员1分;

3.班级班长、团支书3分,学习委员2分,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心理委员、文体委员为1分;

4.院社团:社长3分,部长2分,部员参照活动参与情况1分;(社团成员与学生会成员不重复加分)

5.周优秀宿舍三次以上:宿舍长2分、舍员1分学生自己申请,并提供依据标清宿舍)不合格宿舍两次以上宿舍成员每人减1分。未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长、舍员一律不加分。

6.学生职务即社会工作加分项由院系老师审核认定;社会工作加分项不重复累积加分;

7.证书分值根据其含金量参照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经院系老师商讨确定。

8.项目比赛:参加学术创作、专业技能大赛,(例如: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正大杯”归属于德育加分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正大杯”,“TRIZ杯”“化学实验竞赛”)同一个项目只能取一个比赛的最高分,同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满分,二三作者一半,后面的酌情加分。(同一项目同一性质比赛,若重叠申请,留自己申请的的最高分。)

9.公示版挑战杯无参赛人员名单,区赛三等奖,负责人3,其余成员酌情加

10.国家专利、国家立项:负责人(第一作者)6分,其余成员减半3分;省级立项:负责人(第一作者)5分,其余成员减半2.5分;校级立项4分,其余成员减半2分。

11.省级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作者6分,其余减半3分。

12.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六级加6分,四级加4分(通过日语国际等级考试一级的加6分,四级至二级的加4分)四六级证书如未发以成绩单截图为准。

13.普通话一级甲等加6分,一级乙等加5分,二级甲等加4分,二级乙等加3分。(普通话证书只加一次,重复考试一律不加。)

14.通过全国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加6分,四级至二级加4分。

15.环保知识竞赛属于德育加分,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依次按照3、2、1、0.5分;艾滋病答题、联合国救助儿童等系列网络证书不加分。

16.被评为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加1分

17.疫情志愿者加2分,特别贡献加1分。

18.加分项若申请分数与准则相等,则通过;若申请分数高于准则,则按准则通过;若申请分数低于准则,则不予上调。

19.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均不再作为加分项。

备注:所有加分项均以证书或者盖章证明为准!其他加减分项以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为准。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陈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