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简介
专业建设
环境监测技术专业
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
科学教育
应用化学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
精品课程
实践教学
党建工作
政治建设
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纪律建设
团学工作
共青团工作
学生管理
创新创业
学生作品成果展示
规章制度
工作职责
党的建设
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就业信息
民族团结
首页
>
团学工作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二、认定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动态地了解学生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各学院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
班主任、辅
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各班级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班主任、辅导员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成员不少于本班学生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班级评议小组,具体组织本班民主评议工作,确定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四、认定依据及标准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各学院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贫困证明),更改为申请人提交个人承诺书。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认定困难档次,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比例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人数的40%以内,其中:特别困难学生约占10%、困难学生约占20%、一般困难学生约占10%。各学院根据各班级学生实际,可适当调整比例,但学院总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40%。
1.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群体。
2.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3.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五、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一)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师生综合服务大厅
http://ehall.imnc.edu.cn/new/index.html
(也可登录手机移动端,流程:易班首页→民院学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没有佐证材料的学生写一份承诺书上传即可→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学生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20日-9月25日。
(二)各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辅导员、学院(党总支书记)的网上审核时间为9月20日-9月27日。
(三)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各个学生申请进行全面复核,最终确定贫困等级。对于不适合相应贫困等级条件的学生可进行适当调整,并以此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全面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作为今后各项资助的有效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做实认定工作的每个环节,尤其做好特殊群体贫困生资格认定,确保无一遗漏。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贫困生认定等级和比例合理。
(三)动态管理,保护隐私。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勤俭节约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和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认定结果,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18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陈斌
友情链接
环球体育平台(北京)有限公司
|
开元体育(中国)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
开运体育丨集团有限公司
|
开云足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
开运体育丨集团有限公司
|
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球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华球体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欧亿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