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0-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围绕学院办学定位,确定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思路,提升办学特色与亮点。制定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二、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审核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教学大纲和计划。

三、确定学院的专业设置,指导精品课程、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制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手段改革的思路、方案。

四、确定学院内教学机构设置,审核系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

五、负责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推荐选拔。

六、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

七、教材审定和自编教材评奖申报工作。

八、负责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指导见习、实习的工作。

九、教师的评聘工作。

十、指导考试方法改革和审定题库建设工作。

十一、指出学院师资队伍的发展规划工作,指导教学需要和学科专业需要引进人才专业方向,审核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十二、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