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工作,掌握教学动态,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化学与环境学院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促进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一、教学督导组组长一般由副院长担任,系办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积极参加听课评教活动,根据教学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研究分析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任课教师提高教学技能,确保教学质量。
四、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指导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有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在全院推广。
五、做好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及时反馈教学信息,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