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24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8以来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0年以前的所有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要求

结题验收时需要提交项目研究报告、个人总结、成果支撑材料。其中研究报告和个人总结需要每个项目组按照学校所要求的内容撰写提交,成果支撑材料学校不规定统一要求,各项目组根据研究成果实情提交。

1.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是项目组对项目预定计划执行、项目研究实践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社会效应,研究工作中的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等综合论述,可配图片说明,字数不低于5000字。

2.个人总结是项目组中各成员对自己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图片说明,字数不低于3000字。

3. 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1)成果类型为论文形式的,若论文已公开发表,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及全文。

  2)研究成果为发明制作,提供发明研制成果的研制报告并附研制成果实物或照片。

  (3)专利及竞赛获奖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三、成绩评定

1.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20%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全校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成绩评定和验收工作。


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在630日之前将项目结题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

541249624@qq.com信箱。

教务处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