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第六届“互联网+”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时间:2020-03-19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全区高校创新创业工作推进会要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厚的双创文化育人氛围,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切实让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同时契合推动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备战2020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效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大赛组委会

组长:阿拉坦仓、纳丽娜

副组长:额尔敦布和、包仓

成员:朝格吉拉图、王小梅、杨福梅、哈斯额尔德尼、佟繁荣、苏伦高娃、维纳、韩琼及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大赛相关事宜。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见后附参考资料)。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对象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全日制本专科生、博硕士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博硕士研究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并支持跨学院(部门)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五、项目来源

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策划或经营的项目。

2.参加往届国赛、自治区“互联网+”赛事未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3.已批准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或拟转化的科研成果。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比赛赛制

在二级学院参与大赛活动学生数达到学生人数40%的基础上通过二级学院内部选拔推荐参加校级项目,校级选拔赛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业园区、创投公司、兄弟高校评审专家进行审核评定。

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九、赛程安排

1.动员宣传阶段:201912-20203月,积极动员、宣传学生参赛;

2.二级学院级选拔阶段:20204-20205月,各二级学院进行内部择优选拔,上报优秀项目阶段;

3.校级选拔阶段:2020521日—20206月;

4.优化与打磨阶段:20206月至20208月,优化打磨代表我校参加自治区比赛项目。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成立专门工作组,专人负责,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组织做好学院级项目的择优推荐工作。

(三)凝聚合力。积极调动教研室、专业教师及校企合作单位的参与度,切实把“招生、培养、就业”工程联动体系落到实处。为学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十一、大赛奖项

奖项设置。通过校赛,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奖项若干。根据工作实际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并对先进集体和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