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 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 43号)文件精神,拟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人,通知如下。

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同时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真正把我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的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

请于5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马宏宇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邮箱:jwc@imnc.edu.cn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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