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 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 43号)文件精神,拟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人,通知如下。
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同时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真正把我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的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
请于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马宏宇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邮箱:jwc@imnc.edu.cn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