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由于自己经不住诱惑、滥用职权,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里腐化堕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如今想想真的羞愧难当……”原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评估交易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某某在忏悔书里这样写道。
一个在国土系统干了多年的国家干部、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索要、收受业务申请人和中介人员财物,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对包括王某某在内的12名国土系统工作人员分别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降级等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王某某、杨某、佛某、袁某某、刘某某等8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
权力寻租,坐地敛财
“大哥,需要帮忙吗?不用排队,全程代办。”“我们内部有人,能让你少交土地出让金,办出证给钱,绝不会出问题。”……
“黄牛”,房地产领域的中介人员,曾一度活跃在呼和浩特市国土系统个别公职人员和办理不动产业务的群众之间,图的就是塞点钱或者熟人请托,在替他人办理业务时能少交或不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在“黄牛”圈里,王某某索要少交土地出让金数额的25%作为好处费,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2018年11月,中介人员智某在替当事人贺某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业务时,找到其结识已久的王某某询问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额,王某某直接告知智某按照规定需要缴纳55万元,经过自己“计算”后,只要缴纳16万多元即可,但是需要将少交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25%作为好处费交给王某某。随后,智某向贺某提出拿36万元即可办理。当智某带着贺某前往王某某处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事宜时,王某某果然出具了16.4万元的缴费单据。事后,智某将10万元交予王某某以示“感谢”,剩余钱款则据为己有。
“王某某刻意采取与其下属工作人员实行‘平行’收费的方式,互不审核、监管及复核,造成内部监督严重缺失,王某某则反复利用上述漏洞违规操作,少收取土地出让金,大肆收受好处费。而且还通过各种途径向外部人员推销自己的所谓办事‘能力’和‘办法’,以期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专案组工作人员说,“这对于那些希望节省费用的当事人、精通‘潜规则’的‘黄牛’来说,可谓一拍即合,为获得不法利益,极尽可能的与王某某拉关系、套近乎,采取围猎手段一步步将其收买、腐蚀后为其所用。”
正是“围猎者”与“寻租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同流合污,让王某某堕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经查,从2017年8月王某某第一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少收取土地出让金开始到案发,其先后在210笔业务中违规少收取土地出让金,从中谋取私利,涉嫌受贿27万多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受贿渎职,胆大妄为
杨某,一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工作中,周围同事普遍评价其“业务能力强”,“鬼点子多”。但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杨某不但索要好处费时“狮子大开口”,多次收受请托人给予的好处费达100余万元,其违规操作业务的手段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2018年5月,某公司负责人冀某某找到杨某,请求杨某为其操作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业务。杨某收受冀某某微信转账1万元“定金”后,从业务办理窗口分别拿走几张空白的和已经办结的《税收申报征收情况表》,交给他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到的办假证人员,仿制了虚假的完税凭证和征收情况表。拿到假票证后,杨某引导冀某某等人先后找到受理窗口的蒙某和与杨某有着频繁“合作”关系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组组长佛某,利用所谓“人情”让假票证蒙混过关,审核并登簿,造成国家税收损失530余万元。
“我找到杨某、袁某某只是想节省一些过户费用,现在我们给他们的钱要不回来,还要补交各种税费甚至面临罚款,真是得不偿失。”请托人曾某某懊悔地对办案人员说。
原来在2018年6月,曾某某为了节省过户费用,找到杨某为其办理房屋过户业务。杨某与聘用人员袁某某想到正常办理过户业务需要缴纳税金,而办理夫妻更名业务则无须缴税。于是,杨某指使袁某某为素不相识的房屋过户双方邬某和杨某某(曾某某岳父)办理了假结婚证,先后两次操作办理邬某和杨某某的“夫妻”更名业务,最终将邬某房屋过户到杨某某名下,逃避缴纳税款。事后,杨某与袁某某共收取曾某某给予的好处费11.4万元。
圈子文化,害人害己
专案组在审查调查中发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少数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一些人只相信人情世故而漠视法律法规,尤其涉案人员甚至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因长期共事,这些人在工作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圈子”,办理一些业务过程中,对内部“熟人”提交的业务件,不是依据规定流程严格办理、审核,而是默认甚至公然遵守所谓“潜规则”来尽可能提供便利,违规办理“人情件”。
2018年5月,杨某应冀某某要求,在冀某某所在公司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违规将其公司房屋所在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刘某某未认真审核业务材料便提交审核通过并登簿,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近1400万元。
审查调查中,刘某某曾多次向专案组表示:其在办理杨某交给她的业务时,没有收受杨某或当事人给予的财物,只是因为杨某声称该笔业务是自己的亲戚来办理的,就按照“人情件”的惯例审核通过了。刘某某对于自己未收钱却要承担玩忽职守的责任感到很委屈,直到办案人员对其反复讲解法律知识、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违规办理不动产业务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时,才有所醒悟、悔不当初。
2018年6月,佛某应原房产局同事袁某某的请托,随意将个人审核账号密码告知袁某某,事后也不修改密码,直接导致杨某利用该审核账号违规批件,给国家造成30万元的经济损失。
佛某在悔过书中谈及自己对圈子文化的感触,“我过多的把‘人情’放在了第一位,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放在了第二位。”“为了那些推杯换盏的同事、朋友、亲人之间的所谓人情关系,抹不开面子、一味的妥协、降低甚至丧失原则,换来的一时的、短暂的所谓‘和谐’,但这些‘和谐’就像海市蜃楼一样经不起推敲,最后的结局就是害人害己,毁了自己的一生。”
数据反腐,以案促改
2019年初,市纪委监委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面对案件涉及人员多、涉及事项多,违纪违法事实错综复杂,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办理的近25万件业务,如何从中筛查出违法违规问题,成了摆在专案组面前的一道急需解决的难题。
专案组工作人员集思广益,想办法出新招,结合前期发现并总结出的涉案人员办理违规件特点,借助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系统优势建立了不动产数据分析室,对疑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逐一筛查排查,并利用电子挂图研究分析涉案人员的关系网、人情网和金钱网,有效突破侦察瓶颈,最终锁定200多条有问题的不动产业务办理记录。
案件查办中,专案组工作人员先后调取网上平台记录和查阅原始登记档案近5万多份,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近200人次,调取相关证据300余件,形成近两米厚的案卷。前后仅用43天,一起国土系统腐败“窝案”即成功告破。据悉,涉案款项收缴及追责问责工作正在进行中。
人民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不能等靠、更不能拖。市纪委监委在深挖严惩国土“蛀虫”的同时,从思想、制度、作风入手,着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适时约谈涉事部门主要领导,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先后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2次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400余人。督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实施申请人脸部识别系统。在全市建立3个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场所,形成按区域网络受理、就近预约办理、一个窗口办结工作模式,确保“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落地生效。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放管服”领域改革取得进展的今天,必须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服务意识和监督力度,清除内部“蛀虫”,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此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在社会上、群众中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典型的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窝案’。也是市纪委监委通过运用学习实践、打造数据分析精兵和谈话突破精兵,运用大数据分析、助力快速侦查,运用标准管理、保障案件质量,运用问题导向、实现以案促改‘四个运用’,推动思维理念、管理标准、方法手段提档升级,深入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