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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周报制度的通知
2020-04-24 09:55  

各二级学院:

为精准掌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根据4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2020届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4月15日学校就业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学校就业工作总体安排,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各学院就业工作,尤其加强和落实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指导,现决定在全校实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周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报范围

全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尤其重点关注建档立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二、周报内容

(一)全体毕业生就业创业汇总报表

(二)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三)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三、周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就业全面工作的同时,重点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工作加以重视和落实。此项工作是精准实施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优势,加强沟通协作。要确定一名学院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建档立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统筹和落实指导帮扶工作;二级学院将数据进行精确整合,与学校就业指导处联动开展各类自治区级或校级线上线下创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二)明确调查方法。在原有的统计普查基础上,采取学院领导、行政干部、党员同志、班主任辅导员包班包人帮扶措施,统计汇总和部署安排,形成详细台帐进行备案,及时更新上报学校就业指导处。

(三)按时准确报送。

第一,报送时间。首次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以后每周五下午15:00前按时报送。

第二,报送资料。

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情况周报表

第三、报送方式。

以电子邮件和纸质版双重方式上报,报送经办人、专门负责人、学院双组长,都要签字并加盖公章(纸制可在下周一缓交)。

四、严格监督检查

学校“帮扶工作组”督查组要对各二级学院定期督查和数据抽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未按时报送两次以上的将在全校通报,三次以上逾期的启动追责程序。

五、周报内容及形式

每周一由就业指导处负责汇总各学院上报的统计和相关数据后以校园内网和纸制形式向学校帮扶工作组全体成员、各学院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0年4月23日前将具体负责人、报送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箱,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联系人:王慧东 联系电话:658522713948915617

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情况周报表

 

 

就业指导处

2020年4月20日

 

附件【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情况周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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