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社科规划办部署要求,现开展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调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近5年出版或发表独创性成果(专著或论文)的相关老师填写“独创性成果名录”。独创性成果要立足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成果需提供简要说明材料,不超过500字。备注:已获相关社科奖励的成果必须填写此表。
2.所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需填写“在研项目汇总表”,并附项目说明,不超过500字。
相关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mzxykjc@163.com,截止时间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