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处理行政日常工作;
2、主持院办公室工作,做好院教学、行政和学生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
3、负责组织起草全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划和决定等文件。组织汇编全院规章制度。以院的名义发布公告、通报、通知等;
4、负责院内外的工作联系,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5、负责安排全院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工作和考场安排工作;
6、负责院行政公文的打印、文件收发和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工作,并协助院领导做好安全工作;
7、协助院领导做好校内岗位津贴和课时费计算工作,
8、负责做好一般办公设施的管理工作,并协助院领导做好安全工作
9、完成院领导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