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下午3:00,第十二党支部进行第12次集体学习。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内党高工发[2016]15号、内教纪监[2016]38号文件精神。接着重点强调了呼和民院党发[2016]13号文件要求。最后部署了缴纳党费专项检查情况相关事宜。郝喜凤书记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和各部室主任参加了会议。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主题
1、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第四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合格党员关键在“做”)
2、传达学习《关于印发< 关于在学校广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等3个“两学一做”配套文件的通知》(呼和民院党发[2016]13号)
3、传达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内党高工发[2016]15号)
4、传达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内教纪监[2016]38号)
5、部署党员缴纳党费专项检查情况相关事宜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郝喜凤、阿荣其其格、王泽辉、祁根锁、乌力吉巴雅尔、特木其、包桂英、李巴特尔、吉茹嘎、白涛、凯歌、任惠栋、雷旭平,共十三人。馆领导班子、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都参加了学习。
四、学习成果
会上根据传达学习内容,祁馆长对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和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了深入解读;郝喜凤书记对党员缴纳党费专项检查情况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具体部署。要求大家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合格党员。时刻以党员的先进性鞭策自己,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做好图书馆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党支部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