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阅览室是本馆向读者提供数字化信息服务的主要窗口。主体的服务有:电子书刊阅览、网络浏览、软件学习、音像资料视听等。
2、电子阅览室收藏的电子文献资料(光盘、软盘、磁带、录像带等)以镜像方式提供给读者,不外借。
3、电子阅览室服务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学生。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使用,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及转借证件。
4、读者应自觉遵守本室管理规章制度,遇到系统不正常或耳机、键盘、鼠标、显示器、主机等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也不能擅自拔插设备。
5、爱护公物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刻画桌椅。损坏本室任何硬件设施,须按相同型号设备的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严重者还要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食品、饮料及其它有损本室设备的物品进室,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7、电子阅览室禁止玩游戏,也不提倡读者自带光盘、软盘,如确需使用,须经管理人员检查、同意方可。教师因备课、教学课件制作需要使用光盘、软盘、闪盘、软件、扫描仪、打印设备、光盘刻录机等,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滥用本室设备。
8、读者进行网络浏览时,必须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得有任何黑客行为,严禁观看浏览黄色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反动等不健康的文字图片信息,更不能传播、发布任何有害信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9、读者不得自行下载安装软件、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修改注册表、设置使用密码,下机时要按正常程序关闭计算机。
10、读者必须遵守本馆其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1、本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22:00。节假日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