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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规章制度汇编

2008年11月01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一、管理规范

1 体育系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 1

2 体育系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5

3 体育系系务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7

4 体育系学术委员会章程…………………………………… 9

5 体育系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10

6 体育系党总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11

7 体育系关于教书育人工作的规定………………………… 12

8 体育系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14

9 体育系教学规程…………………………………………… 17

10 体育系教师教学管理条例………………………………… 19

11 体育系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20

12 体育系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 21

13 体育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22

14 体育系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25

15 体育系学术报告活动暂行规定…………………………… 27

16 体育系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规定………………………… 28

17 体育系关于教师脱产学习的暂行规定…………………… 29

18 体育系财务管理规定……………………………………… 30

19 体育系教职工考勤制度…………………………………… 31

20 体育系领导干部保密规定………………………………… 33

21 体育系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34

22 体育系关于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35

23 体育系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40

24 体育系学生班级量化管理办法…………………………… 45

25 体育系学生纪检工作管理办法…………………………… 49

26 体育系学生劳动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52

27 体育系学生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55

28 体育系实验室工作规范…………………………………… 57

29 体育系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细则………………………… 58

30 体育系关于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的管理制度…………… 60

31 体育系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61

二、岗位职责

32 体育系党总支职责和任务………………………………… 63

33 体育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64

34 体育系系主任岗位职责…………………………………… 66

35 体育系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学生工作)…………… 68

36 体育系副主任岗位职责(教学、行政、设备)………… 69

37 体育系副主任岗位职责(成教、科研、创收)………… 70

38 体育系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71

39 体育系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72

40 体育系办公室档案员岗位职责…………………………… 73

41 体育系党支部职责和任务………………………………… 74

42 体育系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75

43 体育系团总支职责和任务………………………………… 76

44 体育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范围………………… 77

45 体育系学生政治辅导员职责范围………………………… 79

46 体育系学生会职责和任务………………………………… 81

47 体育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82

48 体育系学生会宣传部长岗位职责………………………… 83

49 体育系学生会纪检部长岗位职责………………………… 84

50 体育系学生会劳卫部长岗位职责………………………… 85

51 体育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岗位职责………………………… 86

52 体育系学生会文艺部长岗位职责………………………… 87

53 体育系学生会体育部长岗位职责………………………… 88

54 体育系学生会生活部长岗位职责………………………… 89

55 体育系学生会保卫部长岗位职责………………………… 90

56 体育系学生会女生部长岗位职责………………………… 91

57 体育系学生会社团部长岗位职责………………………… 92

58 体育系学生团支部职责和任务…………………………… 93

59 体育系学生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94

60 体育系学生班委会职责…………………………………… 95

61 体育系学生班长岗位职责………………………………… 96

体育系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

为弘扬“实”的校风,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和“为沂蒙服务”的办学宗旨,增强我系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将系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学习型、创新型领导集体,切实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系的顺利贯彻执行,担负起领导体育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特制定加强体育系领导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师生员工学习的,班子成员一定要先学懂吃透,真正把握其科学体系、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积极带头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掌握各自分管工作的规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增强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1、系党总支和系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对校党委和行政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做好全系工作。

2、严格执行党总支会议、系务会议和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3、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尤其是事关全系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以及干部提拔、人事安排、职称评聘、竞聘上岗、外出学习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倾听不同意见,使每位班子成员的意愿、主张得到充分表达,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4、对党总支的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任何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同时加强保密工作,以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

5、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每一个总支成员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善于提出新的思路。重大事情经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6、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总支成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总支成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班子内部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师生办实事、好事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师生的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系里的重大事情和重要决策的出台,要尊重民意,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坚持向师生通报工作制度。每个学期末要向全体师生通报工作情况,通报财务收支情况,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师生通报,做到政务公开、财务公开、阳光操作,提高办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党总支成员联系党内外群众和联系学生班级、宿舍制度,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师生解决思想上的困惑,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将出现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切实转变领导作风

1、抓好三个落实,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系的贯彻执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策在我系的贯彻执行;落实系党总支所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监督、有总结。

2、找准工作着力点。系党总支要把主要精力和着力点放在党的建设、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放在以学生为中心上来,放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全面发展上。

3、党总支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加强指导和服务。党总支成员要深入各党支部、系、部、基地、学生班级、宿舍和学生活动场所,注重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4、党总支要不断提高议事效率,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果断,落实到位。

5、减少会议,要开短会、讲短话,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能合并开的会尽量合并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关键,抓发展,抓落实。

五、加强团结,搞好协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总支成员要带头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要襟怀宽阔、光明磊落,公道正派;要搞五湖四海,不搞小圈子、拉山头;要任人唯贤,不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做维护团结的模范。

2、总支成员要多从党的事业和共同的目标出发,讲党性,讲原则,识大体,顾大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补台,求同存异,密切配合,自觉把注意力凝聚到做好工作,促进改革和发展上。

3、总支成员要加强协作意识,做到互通情况、互相提醒、融洽感情、增进团结、形成合力、把党总支建设成为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

六、廉洁自律,内强素质,外树班子良好形象

1、自觉实现三个做到,即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做到的,总支成员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一般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必须首先做到。

2、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按照“三个代表” 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和侵蚀。

3、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和上级有关规定,增强廉政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班子成员要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特别在干部推荐、职称评聘、竞争上岗、人员调入、外出学习、招生就业等方面,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搞一团和气,不为亲情所动,不为关系所扰。

4、严格财务管理,实行系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5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小项开支由分管领导同意,最后由系主任签字报销,并实行三人(经手人、分管系主任、系主任)会签制;对系里的创收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办公经费、教师差旅费、学生第二课堂经费和物资设备、教学实验仪器等一律实行钱、帐、物分开管理的办法,并每学期向全系教职工作一次公布或汇报。

5、总支成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力弘扬和带头实践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用新的思想、新的姿态、新的作风,努力开创体育系工作的新局面。

体育系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一、系党总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层次,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二、系党总支委员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系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应是总支委员会成员;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可以列席党总支委员会有关会议。

三、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四、会议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商量后提出。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系主任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五、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与系行政一起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听取系行政负责人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分析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5、分析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6、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7、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干部任用和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8、研究讨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工作。

9、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党总支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印发。会议决定的问题,应由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体育系系务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一、体育系系务会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二、体育系系务会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组成。系务会会议由系主任召集并主持,系主任不在时,由党总支书记主持。系务会列席会议人员由系主任和总支书记共同研究商定。

三、系务会会议议题由系主任与党总支书记商量提出,也可先由分管副主任提出,经主任与党总支书记商量后,由主任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四、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后,由主任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要暂缓决定,待以后再商量或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后确定。

五、系务会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讨论本单位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本系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酝酿提出系属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人选。

3、讨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基地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事宜。

4、研究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5、研究讨论德育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6、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7、听取分管教学、科研、成教、设备、创收、社会服务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督促、检查。

8、讨论并决定系学术委员会等业务组织的人员组成。

9、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系务会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印发。会议决定的问题,应由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体育系学术委员会章程

1、学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内部设置的对教学、科研方面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的学术机构。系学术委员会是在主任领导下的学术性评议、决策机构。

2、系学术委员会由系领导和本系的专家、教授组成,以专家、教授为主,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副主任人选在群众推荐基础上由主任与党总支书记商量后提出推荐名单,由系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其他委员由系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系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系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⑴ 审议本系学科、专业的设置。

⑵ 审议本系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⑶ 评定本系教学、科研成果。

⑷ 组织系内学术报告会,推动系及各教研室开展学术活动。

⑸ 对本系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水平评议。

⑹ 研究落实学校规定和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5、系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其主任召集并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并经系主任同意后确定。

6、系学术委员会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倾听专家、教授的意见,按规定作出决定。系学术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需经系主任同意,如有异议,发回重议;如仍有异议,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再作出决定。

体育系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系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总支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开拓性开展本系工作;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总支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事先拟定中心议题,通知每个成员,使会议内容更加集中,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2、研究制订系总支学期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找出问题,明确目标。

3、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认真地自我检查,同时互相指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勇于暴露思想,严格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批评,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的风气。

4、系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整理成文,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5、保质保量完成每学期校党委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体育系党总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提高党员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服务于校党委中心工作的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双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时间安排在双周五下午。

2、党员组织生活要以提高党员素质为目标,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为核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质量,做到学习内容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学习要结合本总支的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力求每次学习能解决1~2个思想方面的问题。

3、党总支成员要带头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带头讨论,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总支成员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4、严格学习纪律,认真搞好考勤。要严格请假制度,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保证学习时间。要指定专人做好组织生活记录。

5、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与评先树优、学员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解决参加学习与不参加学习一个样、学好与学孬一个样的问题。使组织生活不走过场,全面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体育系关于教书育人工作的规定

为使我系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根据我系的专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面加强自身修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校教师的基本条件和各职级教师的特殊要求(高教法第47条)。

2、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律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高教法第八条共6款)。

3、遵守下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甘为人梯;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勤奋钻研、严谨治学

二、严格遵守工作规范

1、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2、按“七配套“教学规程的要求认真备课。

3、认真进行课堂教学,不迟到、早退,认真进行课堂管理和考勤,不私自调课、停课。

4、课堂讲授要准确无误,系统条理,贯彻理论与技法相结合的原则,注意课堂上学生积极性的调动,保持思维同步和有效互动。

5、认真辅导答疑,每周至少有一次自习课的辅导答疑。

6、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各专业教师都要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思想实际,选准思想教育的切入点,帮助学生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和行动中的困惑。

7、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持正确导向,贯彻“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的原则。

8、作业设计要围绕提高学生的创新素质培养进行。作业批改要有记录、有讲评。

9、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注重经验的积累和方法的创新。

三、行为文明规范,言教身教统一

严于律已,为人师表; 态度和蔼,举止大方; 语言文明,衣着整洁。

体育系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切实抓好我系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争创文明平安系,为师生创造一个祥和、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体育系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以《临沂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为指针,紧紧围绕学校稳定、改革和发展大局,真正把系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位师生中去,在全系上下形成一个人人关心综合治理,人人遵守治安管理规则的良好局面,积极创建一个稳定、有序、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条 系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体制是:在系党政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制,领导小组领导本系的团学办公室、系办公室、专业教研室和有关人员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切实把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条 成立由系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团学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生会保卫部长等组成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 系党支书记、主任是系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代表本系与校综治办签订责任书。办公室、团学办公室、各教研室主任是各室的责任人,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是各班的责任人,系党政一把手要与他们签订一年一度的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

第五条 系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治安、安全工作的规定,把治安、安全纳入本系的工作计划。

2、对本系师生进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教育以及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3、对办公室、实验室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教育和训练。

4、对发生的案件和灾害事故及时上报,并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加大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的力度,有一名副书记和辅导员靠上抓,对学生学习、生活、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要经常强调,让学生时时处处都注意安全问题,把学生的安全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6、要求教师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既要关心鼓励子女健康成长,又要对有不良行为的子女耐心规劝、教育引导,使其改掉不良习气。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家属子女要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不得放纵、包庇、藏匿、窝赃。

7、教育和要求师生严格按系规定的出入校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的规定行事,爱护公共设施和学校的花草树木。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全系办公室的安全与维护;办公室和教研室负责各实验室安全和日常管理;团总支和辅导员负责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学生会保卫部长和各班保卫委员负责各班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及时向系领导和辅导员反映班级的安全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第七条 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用电要注意安全,严格按系规定使用电器,凡是不准使用的严禁使用。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八条 实验室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妥善保管,严格领取和使用手续。

第九条 学生未经请假不得在校外居住,不准在本宿舍留宿校外人员。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十条 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不少于三次),研究、通报本系的综合治理情况,并制定下一步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发生的严重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个人责任,同时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特别严重的要解聘。

第十二条 对违反《临沂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有该条规定所列37种情况之一的,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将给以全系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以经济处罚。

体育系教学规程

1、为保证教学质量,将教师的教学活动纳入科学 、规范的轨道之中,特制定本规程。

2、基本要求

所开各门课程都要做到“课程说明、教学大纲、优质教材、教学纲要、教案、教学日历、成绩评定方案”七配套。

3、课程说明

课程说明是对所开课程在学生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基本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定位的总体把握。是任课教师 开课前必须把握的基本内容之一。各科教学的课程说明由教研室根据有关要求制定。

4、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国家教育部门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的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具体规定学科知识的范围、目的、任务、深度、体系和结构以及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各科教学都要依据大纲进行。

5、优质教材

选用由权威部门认定,能反映本学科完整的体系、集本学科历史发展之大成、且能吸收该学科前沿的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的教材。教材的选订由任课教师提出建议,各系研究推荐,系学术委员会讨论,主任确定并报教务处教材科审核。

6、教案

教案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科书、教学纲要的要求,以课题或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各科任课教师的新开课要写出包括上课年级、学科名称、授课时间、课题、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具、板书设计、教学步骤、教学重点和难点、课后作业题等项目的详案,重复课要写出简案。有条件的要尽量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7、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的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的日程表,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编制,分管主任审定后实施。

8、成绩评定方案

成绩评定方案是为检查某门课程学习过程中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两个方面的质量而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各科学习成绩的评定方法和程序,根据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学科特点及学习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出初步方案,教研室主任和分管主任审定后施行。

9、第二课堂活动

各任课教师可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视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设计加深或拓宽本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的第二课堂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可与团学部门配合开展,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有考核。

体育系教师教学管理条例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依据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按时上下课,上足上满课时。课间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2、上课前不准饮酒,上课期间不准会客、吸烟、通电话或随意离开教室、画室。保持良好教学秩序。

3、不准随意调课,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办公室调整批准后方可调课,否则以旷课处理。一天以内由教研室主任批准;三天以内分管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系主任批准。

4、上课前要准备好静物、模特、学生学习工具材料等一切教学用品。准备工作要在课前完成,不得占用授课时间。

5、认真开展教研活动,研究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教研室每学段不少于3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召开并认真做好记录。

6、阶段课程结束时组织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严格执行学校及系的有关考试规定和评分标准。

7、上课前到办公室领取“教学情况记录表”下课后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交办公室登记、签收、存档。写生及考察特殊课以阶段记录。

8、各教研室学期结束后,对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要进行综合评估,排出名次。具体评估办法各教研室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

9、系教学督察小组随时进行督察,发现饮酒、擅离岗位及违犯上述规定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10、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得分由系领导测评分、教研室测评分、全体教师测评分、学生测评分以及学生成绩五部分组成。

11、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出勤统计,以“教学情况记录表”为准。并与系评先树优、岗位津贴挂勾,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体育系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1、努力营造“以教学中心”的氛围,提高全系干部、职工对教学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做到人人都有一个端正的态度,从自身做起,自觉为教学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2、系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做好自己承担的教学工作,为群众做出表率,同时要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系领导要定期研究教学工作,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和培养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全系的教学工作。

4、及时向教职工传达学校及有关部门关于教学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意见、报告,做好上传下达的联络工作。并充分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落实好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5、每一学期初都要制定出内容具体、条目清楚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将计划在全系教职工中进行传达学习,使每位职工都能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6、在配合学校搞好常规工作的检查与总结的同时,本系要建立健全自己的一套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及评价措施。

7、建立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评课制度,每学期系党政领导都要深入课堂听课,累计不得少于5人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累计不得少于10人次,每次都要做出详细的听课记录,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被听课的教师。

8、充分发挥各教研室自主进行教学工作的功能,主任、分管主任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教学观摩、技术练兵、优质课评选等活动,使各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地体现。

9、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要保证开学初有计划,学期中有检查、学期末有总结,每个环节的工作均要写出书面材料。

10、及时将各类教学工作材料报送学校及有关部门。

体育系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

为使系领导对全系教师的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状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同时也便于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有一个客观公正、准确的检查、督促和评价,特制订本制度。

1、系领导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认真地做好深入课堂听课的工作。把听课当作是份内的本职工作来对待。

2、要持之以恒,每学期系领导听课不得低于5人次,分管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得低于10人次(总计),因公出差、学习等情况例外。

3、每次听课均应做好记录,并作出写实性评价,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

4、对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应及时予以表扬,对教学态度差,效果差,不负责任的教师应予以批评,限期改正。表扬与处罚均应与年终考核挂钩。

5、系领导要以身作则,认真上好自己兼任的课,系领导的每堂课都应当是公开课,随时向全系教师开放,并欢迎群众的监督。

6、系领导听课可以集体听和分散听相结合。不论以何种形式听课均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反馈有关信息,以便对有关教师教学态度与质量方面的评价形成较统一的意见。

7、系领导应参与各教研室所举行的各种听课、评课活动。

8、积极配合学校 有关部门的听课活动,并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转达给任课教师。

体育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课堂教学是确保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及时总结、完善教学工作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学校“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和实现“以质量著称的品牌大学”的理想,使体育系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意见》,结合体育系专业教学特点,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

(一)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提供客观依据,督促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二)帮助任课教师了解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科学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并为教师评优、晋职、晋级提供重要依据。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范围和时限

(一)课堂教学评价范围为承担体育系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每学期评价一次。

三、课堂教学评价的实施

课堂教学评价分学生评教、教研室评教和系评教。

(一)学生评教

1、学生评教在系组织领导下,办公室主任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实施。

2、同时给不同班级上课的教师,由分管教学的主任安排到一个学生人数较多、学时较长的班级中评教,参加评教学生人数不得少于该班人数的95%,否则评教结果无效。

3、学生评教分数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教总分的70%。

4、评教主持人不得组织学生自评。

(二)教研室评教

1、教研室评教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

2、各教研室教师在相互听课的基础上,本教研室教师互评。

3、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不填写本层次测评表。

4、教研室评教分数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教总分的15%。

(三)系级评教

1、系评教由系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系成立“课堂教学评价小组”全面负责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评价小组” 组长由系主任担任,成员由系领导、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9人组成。

2、根据体育专业分段教学的特点,评价小组依据每学期教学进度表安排听课,认真做好记录。依照评教指标体系,认真、公正、填写测评表。

3、教研主任只测评本教研室教师,系领导测评全体教师

4、系评教分数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15%。

四、评价资料统计与保管

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保密性和准确性,各层次分值统计要准确,评价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便调阅。评价结束后,所有评估资料系主任签字密封后由办公室保存、入档。

(一)、学生评教由评教主持人当场密封交办公室。

(二)、教研室和系评教小组评教表填写后个人投入专用票箱。

(三)、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拆封、开箱为层次统计。

(四)、各层评教人数,20人以内,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20人以上去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平均得分为该教师该项得分。

(五)、各级评教结果要有先后顺序,否则为废票。

五、评教结果的运用

(一)折算后的学生评教分数、教研室评教分数和系级评教分数之和即为该教师当学期的课堂教学评教综合得分。

(二)现任职务任期内每学年评教成绩未进入本单位参评教师总人数前50%的教师,不得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任课教师在一学年内没有评教成绩者,不得参加当年的一切评优活动及职称评定。凡因系批准的外出学习、进修及其它公务活动等而没有评教成绩者,由所在单位提出,经教务处审核后,出具证明,方可参加职称评定等。

(四)凡评教成绩连续二次居系参评教师总数前10%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在晋升职称和评先树优方面将优先考虑。评教成绩居本单位参评教师总数后5%(去尾法)的教师,由其所在教研室进行帮扶;连续二次居本单位参评教师总数后5%(去尾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先树优。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进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系一份备案,由教研室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和核查。

体育系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了适应我校全面推行学分制和课程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培养创新意识,使学生的主体性和主体的多元性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尊重,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体育系在学生中全面实行学业导师制。

一、导师的任职资格

导师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诲人不倦,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必须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学业导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讲师以上职称。

二、导师的职责

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条件和学生个人特点对学生进行学业指点、知识结构设计、人生导航和就业指导等。具体包括:

1、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的兴趣、特点,正确认识自己,合理定位,按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选修课程,制定学习计划,发展个人特长,确定考研深造和发展方向。

2、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技能。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强个别辅导。

3、引导学生适应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参加科技创新、艺术创作、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4、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进行成才设计和职业策划,指导学生按照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发展自己。

5、与年级辅导员及时沟通,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困惑,排除心理上的障碍,从思想上、学习上全面关心学生。

三、导师的管理

1、系根据学校制定的导师任职资格要求确定导师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和学工处。

2、导师的确定采取学生选择和组织委派相结合的方式。系确定公布导师名单后,由学生自主选择导师,最后由系组织调整。

3、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应采取个别与集体辅导相结合的方法,每学年帮助学生设计选课计划、学习方案,每学期为学生进行总结,指导学习方法,期末要会同辅导员写出学习、学业评语,指出努力方向。

4、导师一般从第四学期开始配备,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15名学生,任期至学生毕业。

5、导师每周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学时对学生进行集体谈话指导,与上课一样,填写教学情况记录表交系登记存档。

6、根据考核结果和学生要求每学年度对导师进行一次调整。学生要对所任导师工作情况和水平作出评价。

四、导师的考核

导师的考核由学工处、教务处和系委会共同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全员年度考核。

1、考核内容分师德、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三部分组成。师德部分由各系党组织考核;履行职责情况由学工处会同教务处和系委会以学生问卷、辅导员问卷的形式考核;绩效由被指导学生取得的成绩(考研、就业、获奖等)确定。

2、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按学校规定比例折算成分值纳入年度考核总分。

3、学业导师按所带学生数和考核等级折算成一定的教学业务工作量与校系津贴挂钩。

体育系学术报告活动暂行规定

为活跃我系学术气氛,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和促进学生创新素质的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1、每月举行一场主要面对系内学生的学术报告会。

2、学术报告的内容根据系内教师的研究方向和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计划而定。

3、学术报告人的确定,立足本校,同时,根据需要有计划地选聘校外专家。

4、年度内每个教研室要准备一次学术报告,由各教研室推荐,系学术委员会审定。

5、系内教师的学术报告按每次 10学时计科研工作量,系外及外聘专家的报告参照系的有关规定付酬。

6、为加强学术交流,扩大我系在社会上的影响,鼓励我系教师应聘外出讲学或作报告,将尽量为其提供方便。

7、凡代表学校或系参加的校内外大型活动并在大型会议上发言,视同系学术报告,计相同的工作量。

8、对受聘为全校学生作报告的报告人,系里将根据实际,研究并报主任批准,给予一定奖励。

体育系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规定

为提高我系科研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快学科建设的步伐,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本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需在完成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活动。

二、对各职级科研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初级职称者,每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

2、具有中级职称者,每年至少有一项正式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每年至少应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创作1篇(前两位)或主持一项科研课题。

4、各教研室每3年至少有一项教学或学术的集体研究项目。

三、提倡和鼓励教职工在高水平、高档次的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和著书立说。

1、设立奖励年度内优秀科研成果10项,由学术委员会评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予以奖励。

2、凡对于学科建设和系长远发展有重要关系的科研项目,系将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经费资助,具体执行办法为:个人向系学术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和活动内容给予论证认可后,再决定资助方式和力度。

3、本系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讲座中作学术报告一次,计工作量10课时。

4、在年度考核中,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可以交叉累加到封顶额度。

5、凡连续两年未发表创作和出版教材、著作或无主项课题及应用技术成果者,失去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体育系关于教师脱产学习的暂行规定

为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学校〔2000〕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对我系教师的脱产学习,作如下规定:

一、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脱产学习的人数一次控制在系教师总人数的15%以内。同时申请脱产学习者,视学科建设需要而定,并优先考虑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获过校级以上奖励者和未曾脱产学习者。

二、脱产学习的条件是:

1、符合招生或进修单位的要求及我系的有关规定;

2、学习内容符合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

3、年度考核合格;

4、保证服务期。

三、脱产学习者须提前半年向所在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各教研室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申请人的表现等签署意见后报系;系党总支会议研究后由主任签署意见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四、短期进修学习(学术会议),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兼顾各教研室的平衡,由系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五、学习期间,进修人员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完成系里安排的相关任务。

六、学习的费用按系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按系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系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保证我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领导班子廉洁勤政,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发挥最大的作用,保证各项经费都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本着节约的原则,每一笔开支都要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2、教师签字报销、教学经费与学生经费分开管理。

、 3、大额度的开支都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实行主任一支笔签字制度。

4、每一笔经费的开支,都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5、开支业务一般要经两人以上经办,每一张单据要有两人以上经手人签字。报销时要经主管领导签批,分管领导记帐并签字后,再找现金保管员报销。现金保管员要检查以上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后方可报销。

6、打印材料需要主管领导批准,一律由办公室办理。

7、帐目一般每年公布一次,必要时也可一学期公布一次。

体育系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保证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系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规定。

1、全系教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教学工作作息时间,做到出满勤、干满点。教学人员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系行政工作人员做到满负荷工作、高效率运转。

2、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公不能上课、上班须请假者,必须事先凭请假条找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因病者,须持医院有效证明;因公者,须持会议通知、领导批示等有效证明,到系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到系办公室办理销毁手续并正常上课或上班。教学人员如因请假影响教学,还须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同意,并调整好所任课程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系行政人员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3、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教学人员必须严格按课程表安排上课,不得随意调换上课时间。要在上课前5—10分钟到课堂组织教学,不得无故迟到或缺课。

5、系行政人员,必须按系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10分钟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因事外出,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并安排好手头的工作。属坐班人员,要保证本办公室不离人,值班人员要做到值班时间不空岗。

6、凡系召开的例会、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党内组织活动或临时召集的会议,教职工都应依据所规定的时间按时到会或参加学习活动。因事、因病或因公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系办公室并报会议召集人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对于因私缺会或旷会者,按系经济处罚规定兑现。

7、系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地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缺课、空岗现象,检查人员如实做好记录。

8、教职工的考勤情况,与评选各类优秀(先进)称号和年终岗位津贴的发放挂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系领导干部保密规定

1、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2、日常工作特别是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国家秘密。

3、教育并严格要求部属,特别是身边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4、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阅办完后及时退交有关人员。

5、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回家阅办。

6、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7、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交有关人员登记、管理。

8、不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10、若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应严肃处理。

体育系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体育系关于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全国、全省高校历次党建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根据《中共临沂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临师发[2003]2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确保学生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新时期高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是摆在高校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系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确保我系学生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努力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做好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培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抓好“三早”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克服“坐等上门”思想。“三早”,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①学生党支部、团学工作人员要在新生入学后,及时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组织集体谈话、向入学前所在中学发信函等途径,早发现和掌握一批培养苗子。②通过入学教育,早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③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定目标等办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早培养,坚决克服“坐等上门”的思想,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大学生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健全学习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培训。①各班成立学马列、学党章小组,每学期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②学生党支部组织成立学马列、学党章中心组,中心组成员由各班学马列、学党章小组的组长和学生班级党支部书记组成。③每学年(学期)选派一批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集中培训学习;④做好党校的教学与管理工作。⑤学生党支部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档案。⑥学生党支部每学年(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

3、完善制度,加大培养力度。①完善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②学生党支部及时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进行培养教育;培养联系人要定期找申请入党的学生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指出其缺点和不足,鼓励其不断进步和成长;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培养人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③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和考察情况,每学期定出一般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预备发展对象。④学生党支部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

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1、按照党章的规定,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一年级积极发展,二年级加快发展,三年级大力发展,四年级稳定发展”的思路,努力形成大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新格局。

2、规范程序,完备手续,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①按照个人申请、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组织“推优”、政治审查、报审发展对象材料、填写《入党志愿书》及确定介绍人、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组织预备党员宣誓、预备党员的教育与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党委审批转正的程序,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②坚持“七不发展”规定,即: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写实的不发展;未经过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智育名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发展;统考课程有一门以上不及格的不发展;“推优”不过半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或发展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发展;有来信来访经核实确有问题或群众意见较大未调查清楚前暂不发展。

3、做好材料的整理和报审工作。①发展新党员材料要齐全。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入党志愿书、学生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情况等。②材料要翔实。材料要真实地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个性、特点和主要优缺点。③材料要整洁、清楚、规范、符合归档要求。

4、学生党支部建立健全学生党员发展档案。

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学生班级党支部建设,实现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的目标

1、根据党章规定和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班在一年级积极发展党员,二年级建立党小组的基础上,在三年级普遍建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和系党总支的要求,选拔配备好学生班级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和委员,加强学生班级党支部建设。

2、学生班级党支部在学生党支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3、学生班级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党员发展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联系团员制度,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活动。

4、学生班级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班级党支部不仅承担着培养和发展党员的任务,承担着对学生党员入党后的教育和管理的任务,还承担着带领全体同学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任务。学生党员既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象,又是开展此项工作的骨干力量,这就要充分发挥“发展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使每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用党员的表率作用带动全班人,用党员的人格力量感染全班人,用支部的组织力量凝聚全班人,使学生党支部成为班级团结进步的核心力量。

5、学生班级党支部要正确处理好与团支部、班委会的关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共同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认真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学生党支部和学生班级党支部要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生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注重学习效果,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2、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政治信念、政治觉悟、政治纪律和思想品质;考察他们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考察他们是否真正符合党员条件。

3、严格半年一次的教育考察写实制度,将考察结果及时填入《预备党员写实簿》。

4、教育、引导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定期向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预备期满,及时向党支部写出书面转正申请。

5、根据党员标准和要求,按时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对符合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六、加强学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根据学生政治辅导员配备条件,配齐配足我系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

2、根据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选配一定数量的兼职学生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

3、根据学生业余党校工作的需要,配备好我系党课教师和党课教学班班主任。

4、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学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体育系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系学生工作,建立学生干部管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系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保证我系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系学生干部管理工作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或学工科科长)具体负责,其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团总支书记(或学工科科长)、辅导员、班主任。

二、管理范围

系学生会成员(包括在校学生会任职),各班团支部和班委会成员。

三、学生干部选拔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竞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地)县(区)搭配原则,男女比例得当原则,择优录用原则。

四、学生干部选拔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 。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4、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群众基础好。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办事坚持原则。

6、全局观念、集体观念强,遵纪守法。

五、学生干部管理机制

全系学生干部实行竞争选任制和轮换制。

六、学生干部产生的方法、程序

1、书面申请报名

参加班级学生干部竞选的同学到其辅导员、班主任处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系学生会干部竞选的同学到团总支申请。申请时应注明所报职务、条件和生源所在地。

2、资格审查

团总支根据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和标准对申请报名的同学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参加系学生会干部竞选的同学的审查范围是各班学生干部和学生会干事。

3、公开竞选

申请者根据所报职务的职责,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工作思路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表明自己对竞选的态度。竞选班级学生干部的同学由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评委分别打分,其分值各占50%;竞选系学生会干部的同学由全系学生干部和评委分别打分,其分值各占50%。

4、组织考察

团总支根据学生干部职位和得分情况,按1:1.2比例进行考察,拟定学生干部人选。

5、党总支研究确定

团总支书记将学生干部考察情况向党总支作全面汇报,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学生干部组成人员。报校团委、学生处备案,公布就职。

七、学生干部教育与培养

1、党总支每学年举办一期学生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使全体学生干部受到系统的教育,使他们努力做到:政治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思想上,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学习上,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勤于思考,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秀。工作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善于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把对上级负责和对青年学生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工作协调能力及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纪律作风上,模范地遵守系系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讲原则,树正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敢于和一切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作斗争。

个性修养上,为人处事要头脑冷静,豁达大度,宽厚待人,诚实朴素;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善于团结其他学生干部一道工作。

2、团总支认真组织学生干部参加学系组织的党课、团课学习和学生干部培训活动。

3、团总支建立学生干部档案,进行定期目标管理。

4、团总支坚持经常性的对学生会干部的指导帮助,指导学生会制定好工作计划,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和每周例会;辅导员、班主任坚持经常性的对班级学生干部的指导和帮助,指导班干部制定好工作计划,加强集体建设和两周一次班干部会。使广大学生干部大胆独立地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受到锻炼,增长才干。

5、学生会干部每学期结束后向全系学生干部或全系学生报告一学期的工作情况;班级学生干部每学期结束后向本班同学报告一学期工作情况,从而更好地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6、学生干部每学年轮换一次。

八、学生干部考核

1、学生干部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计入综合考评和学生干部个人档案中,并作为推荐各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2、考核内容

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从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工作实绩三个方面进行。

⑴ 在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带头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生活朴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群众威信高。

⑵ 在专业学习上,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良。

⑶ 在工作上,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职责明确,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扎实,责任心强,讲方法,讲艺术,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时间观念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考核办法

⑴ 学生干部考核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考核时间与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同时进行。

⑵ 学生干部在被考核时,要按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总结材料,经个人汇报、民主评议和团总支对学生干部目标管理写实成绩得出考核成绩。

⑶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⑷ 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推荐到省、市、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体育系学生班级量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和系风的形成,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学工科)书记(科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组成领导小组。团总支、学生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办法

(一)班级量化管理分考核(加减分)和评议两部分。两者分值比为7:3。

(二)加分

1、班委会、团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计20分。

2、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计15分。

3、班级独立开展工作,每次加5分,有特色、有创新的活动加10分。

4、班级有学习兴趣或学术小组,小组有计划、有活动、有效果,每小组计10分。

5、卫生部负责对全系教室、宿舍、卫生区每周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将各班得分情况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根据各班周平均综合分排出名次,每一名到最后一名分别按15、14、13……1分计分,年终按月平均分计入该班量化管理总分。

6、纪检部负责对每天早操、课堂、自习进行检查,全勤为100分,根据系办发《学生奖惩条件》的有关规定扣分。班级分值高者列前,每周分布一次各班出勤情况,每月根据各班综合出勤情况排出名次,并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按15、14、13……1分计分,年终按月平均分计入该班量化管理总分。

7、在学校竞赛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依次给其所在班级加8、5、3分,集体奖加倍。

8、系竞赛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依次给其所在班级加4、2、1分,集体奖加倍。

9、在市级报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给其所在班级加2分,在省和国家级报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给其所在班级分别加5、10分,发表一篇短信息加1分,广播稿被采用加1分。

10、凡受校、系通报表扬的个人,依次给其所在的班级加4、2分,集体奖加倍。

11、在校、系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者,依次按系、系一等奖加分,集体奖加倍。

12、在省级竞赛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给其所班级加15、12、10分,集体奖加倍。

13、在省级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者,给其所在班级加15分,集体奖加倍。

14、积极组织公益活动并有良好效果的班级加5分。

15、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分别加5分。

16、第14、15条以各班上报团总支的活动方案和总结为依据。

(三)减分

1、班委会、团支部班子不健全,或不团结,或未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一项减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总结,每项减5分,累计不超过5分。

3、班级无学习兴趣小组或学术小组减10分。

4、凡受到系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其所在班级5、3分,集体加倍。

5、警告处分,每人扣其所在班级10分;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其所在班级20分;记过处分每人次扣其所在班级30分;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其所在班级 40分;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次扣其所在班级50分。

6、校、系有关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或竞赛中,个人无敌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扣其所在班级4、2分,集体加倍。

(四)评议分

学年末,由分管系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各班的班风、学风、文明守纪、班级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每项分A、B、C三档,满分为100分,每有一个B或减5分,每有一个C或减6分。

三、总结交流

学生会各部对其有关活动进行记录,并每月将其加减分情况上报团总支,由团总支每月公布一次。学期末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班级工作经验交流会,并根据各班管理得分和系发文件中的要求评选优秀班集体,报党总支研究批准。

本办法由团总支(学工科)负责解释。

体育系学生纪检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系风、班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风,保证学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促进我系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我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学工科)书记(科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纪检部长组成领导小组。

2、由系学生会纪检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全系纪检考勤工作。

3、各班班委会设纪检委员1人,具体负责各班的纪检工作,并在纪检部的领导下,参与全系的纪检工作。

二、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要根据校、系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检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注意工作方法。

3、检查采取统一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4、各班学生干部及全体同学必须积极配合纪检部工作,不得妨碍纪检人员的工作。

三、检查范围

学生会纪检部对全系同学在学习、思想表现、劳动卫生、早操、会议、图书馆、阅览室、餐厅、请销假、文明礼貌、公益劳动、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

1、早操

做操前各纪检委员检查人数,并将出勤情况及时、如实上报纪检部,对于迟到、早退及旷操者扣其个人纪检分,迟到、早退扣0.5分,旷操扣2分。

2、上课

各班纪检委员在上午、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严格清查人数,晚自习按系规定进行检查,并将出勤情况及时、如实上报纪检部,对于迟到、早退及旷课者按系发文件规定扣其个人纪检分,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对于系和班级的各种会议考勤,参照上课执行。

4、全系同学严格遵守图书馆、阅览室、餐厅和校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违犯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请销假制度

⑴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需先向辅导员(班主任)说明,经审查批准后,详细填写请假条和存根,请假两节课以内(不包括两节课)由本班班长签字批准;两天以内由辅导(班主任)签字批准;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批准。因病请假需持有关证明,事假应从严掌握。

⑵ 准假后,请假学生应将请假条交给本班纪检委员,请假期满,请假学生取回假条到辅导员(班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

⑶ 非特殊原则,不得请人捎假、续假或补假。

⑷ 非特殊原因,不得用电话请假。

四、总结汇报

1、纪检委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考勤情况,并详细填写考勤周报表,每周五上交纪检部汇报,并由各班纪检委员向全班公布。

2、纪检部要及时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且每月定期向系团总支汇报纪检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结果计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和班级量化考核中,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4、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如实、及时填写考勤上报表,对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由团总支(学工科)负责解释。

体育系学生劳动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为搞好我系学生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系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系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由系学生会劳卫部长、各班劳卫委员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劳卫工作范围

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管理要求

1、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负责地组织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2、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清

3、全体同学都要积极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监督检查办法

1、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动卫生委员对各班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抽查一次;教室定期检查一次,抽查一次。

3、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月总结全系卫生工作情况,排出名次,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系分管领导、老师汇报情况。

4、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

6、公益劳动卫生区据打扫情况,期末总评中给班级加5—10分。

五、评分标准

(一)教室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①地面整洁;

②桌椅整齐、干净;

③门窗、玻璃干净;

④墙壁、天花板干净;

⑤电扇、日光灯整洁;

⑥卫生工具排放整齐;

⑦讲桌、黑板清洁卫生。

每一处与上述不符扣0.5分。

(二)宿舍

1、评分满分为10分。

2、要求:

①床铺整洁;

②地面整洁;

③门窗玻璃干净;

④餐具、洗涮用品放置整齐;

⑤鞋、衣物放置整齐;

⑥室内无晾晒衣服、鞋子;

⑦室内无乱贴、乱画、无蜘蛛网;

⑧橱桌干净;

⑨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每有一处与上述要求不符扣0.5分(具体可参照《学生宿舍室内卫生检查细则》。

(三)环境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①无积土;

②无枯枝败叶;

③无杂草;

④无有色垃圾;

⑤无碎砖烂瓦;

⑥无张贴物。

每有一处与上述要求不符扣0.5分。

六、奖励办法

1、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系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综合考评得分,是班干部的要加重扣分。

2、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其家长。

3、对于在系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细则》相关规定加分。

体育系学生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一、组织领导

我系学生安全保卫工作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具体负责,其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团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保卫部长、各班班长和保卫委员组成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工作范围

各班、各宿舍学生学习、生活、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保卫。

三、管理要求:

1、加强防盗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贵重物品应妥善保存,数额较大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晾晒衣物应及时收回。

2、学生离开教室、宿舍应做到随手关闭门窗,上课时间不要在宿舍逗留;严禁将教室、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更换锁具;严禁同不熟悉的校外人员和商贩攀谈,严禁与校外无关人员交往过密。

3、休息时间上好门锁;防止内部人员作案,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领导或保卫处;发生入室盗窃事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系保卫处或系领导。

4、学生不要单独随意外出,外出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女生外出应有同学相伴。

5、严禁在任何场合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6、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宿舍内严禁留宿异性,严禁夜不归宿现象发生。

7、加强学生防火意识,严禁在教室、宿舍内私拉电线、乱用电炉、电褥、“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易燃易爆物品。

8、违反以上1—7条者,严格按照临沂师范学院《学生惩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体育系实验室工作规范

1、建立健全仪器档案和使用记录。

2、各实验室都要建立帐册,领取的仪器、家俱等要及时登记、注册,做到帐目清楚、可查。

3、固定到各实验室的家俱、仪器等要准确定位,摆放整齐、规范,不留杂物,保持实验室清洁。

4、各教研室教学所需仪器、设备、材料等上课前都要提前列出计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以保证有计划及时供应。

5、实践课教师要加强业务进修和提高,对本实验室中的仪器要了解其性能、结构和用途,熟悉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并注意及时纠正同学操作中的错误,保证实践课的质量。

6、保证实验用电、用水的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爆。

体育系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细则

1、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卡,做到卡物相符,仪器配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仪器如发现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并查清原因,填写仪器丢失、损坏、事故报告单。

2、熟悉所管理仪器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仪器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保持仪器整洁,摆列有序,管好、保养好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教学实验和科研顺利进行。按照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要求,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蚀、防尘、防震工作。

3、不得乱拆、乱卸仪器。

4、在不影响教学实验的前提下,要热情地为教师和做毕业创作的学生提供服务,充分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率。

5、教学和科研需借用仪器设备时,首先应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实验员办理借用手续。

6、办理借用手续时,必须对仪器进行当面试用,借用人确认仪器性能良好时,按仪器配套清单,把仪器零配件清点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7、如仪器操作比较复杂,借用人可以借用仪器说明书,但必须妥善保管,当掌握了仪器性能之后,要及时归还说明书,借用需要仪器说明书某一部分时,可复印备份自用。

8、借用仪器,必须注明归还日期,按时归还,如到期还需使用者,须办理续借手续。借用人调动工作或退休时,必须还清所有借用仪器。

9、归还仪器时,要求使用人必须把仪器擦拭干净,同时当面对仪器进行试用,并清点零部件。当双方确认无误时,借用人在借用登记本签名和注明归还时间,进行销帐。

10、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本室所借物品登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11、如果归还仪器时发现仪器有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要查明仪器损坏及配件丢失原因,并填写丢失、损坏、事故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育系关于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遵照"教学为本,质量立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为充分、合理、有效地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更好地为教学、为学生服务,特制订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多媒体教室及多媒体教学设备钥匙存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如教师申请使用须签字领取钥匙,交回后由钥匙收取人签字注销;如委托学生领取钥匙,除签字外还要暂扣《学生证》,待交回钥匙后发还。

二、在使用中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要倍加爱护, 按操作规范操作设备。未经办公室批准,任何入不准擅自安装软件,不准擅自在硬盘存放文件,不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播放教学之外的娱乐节目。在使用中,不准任课教师之外的其他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

三、使用完毕,要按照规范要求关闭设备和电源.并锁好铁柜: 关闭好电扇、电灯,关好窗,锁好门。

四、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以100 - 500元罚款,如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

体育系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赔偿制度的建立,应贯彻以正面教育、严格管理为主,赔偿为辅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负赔偿责任:①由于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②非用于教学、科研而造成丢失、损坏者;③擅离职守、保管不善或擅自使用(或拆改)而使国家财产丢失、损坏者;④被盗而未及时报案,无法查清责任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⑤因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性事故。

3、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赔偿:①原物品已近报废,在正常教学和科研中发生损坏;②因实验本身的特殊性难以避免的事故,而使财产造成损失者;③因意外事故或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4、赔偿计算标准:①被损坏物资属于一般固定资产者,赔偿原价的10%~100%,属于精密、贵重、稀缺设备,丢失者赔偿损坏原价的100%~200%;②被损物品修复后能正常使用者,可赔偿部分或全部修理费。若虽经维修但其性能、质量较原仪器设备降低甚多者,按①规定标准处理。

5、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如属于精密、贵重、稀缺设备或虽属一般设备,但情节严重,当事人态度恶劣者,除赔偿外,必要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给予一定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6、被损物未经调查、鉴定前,应保持其损坏原状,如发现是属于盗窃、破坏或其他事故,要保持现场原状,并及时报保卫科、实验中心和资产设备处调查处理。

7、赔偿审批手续:属于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员或实验教师填写赔偿记录单,由实验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系主任审批,赔偿金由实验教师在学期末统一收取后,交实验室主任并及时补充到实验经费中去。学期末,学生未结帐者,按实验不及格论处。属于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通知单(一式三份),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分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实验中心和资产设备处审批,到财务处缴款。属于大型仪器设备或赔偿金额特别多者需同时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

8、凡一次不能偿清者,本人可提出申请,经逐级领导批准,可分期付款;赔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赔偿人不得故意拖欠,否则加重处理。

体育系系主任岗位职责

1、主任是系行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主持本单位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2、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与系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系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系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

4、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5、负责学科建设。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本系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调整,实现学科建设目标。组织力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领导系学术委员会,做好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6、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7、积极与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以系行政为主实施的德育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负责管理本系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经费和资金。负责建立和实施系管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本系资金使用办法和重大经费开支,需与总支书记商量提出,由系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9、主持制定系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秩序,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体育系副主任岗位职责 (分管教学、行政、设备)

1.协助主任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实习等工作。

2、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本系日常行政管理及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和协调

3.负责教风、学风、考风等“三风”建设工作,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负责课程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的调研论证工作。

5.负责教师业务档案及学生档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教学的组织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系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组织实验室检查与评比。

7.负责教学实习、写生基地的建设和学生的实习、实践工作。

8、协助主任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9.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体育系副主任岗位职责(分管成教、科研、创收)

1.协助主任做好成人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工作。

2.负责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及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负责本系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好各类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服务工作。积极组织本系科技力量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5.负责本系安全保卫、保密、爱国卫生、文体等工作。不断改善教学与生活环境。

6.负责本系的创收节支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创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7.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体育系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办公室主任在系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思想,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根据系党政领导的安排,负责起草系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各类文稿。

4、负责组织安排系党总支、系行政有关会议,并负责落实、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对学校有关部门的指示,要及时转呈系党政领导,并据领导意见,负责具体落实;对各系、部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转呈有关领导。

6、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供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7、做好系有关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8、搞好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学习,并关心办公室其他同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高工作效率,以开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带领办公室全体同志做好档案、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9、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交流等工作需要,搞好对外联络。

10、根据系领导的安排,管好系控经费。

11、承担目标责任范围内的责任。

12、完成系党政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体育系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合理安排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实验和实习任务。根据本教研室的教学力量,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工作,将任务固定到人,明确职责。

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本室所承担的全部教学、实验和实习任务负责,安排好教学进度,制定教学日历。

3、根据教务处和本系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本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和考察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做到至少每周一次。

4、经常组织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活动,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并进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讲课艺术。

5、统筹安排好每个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计划,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业务进修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6、对本教研室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经常检查任课教师的备课、辅导、作业批改、教学效果等,检查结果要及时报告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7、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严格执行考试、考查制度及纪律,协同任课教师做好考试命题工作,把握考题的分量和深广度。

8、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经常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予以指导,并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9、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对具体分管的某项工作全面负责。

体育系办公室档案员岗位职责

1、档案接收与收集工作。接收本系历年文书、教学、科研、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档案,并进行系统整理、排列、编号;收集照片、录音录像带、影片及零散文件。有较强的档案意识。

2、档案的保管与保护工作。落实档案的安全、保密防护等措施,对破损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做到档案室清洁、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3、档案的利用与统计工作。要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做好档案的查阅和利用。严格执行档案的借阅、销毁、利用等规定。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和保管利用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按规定向学校综合档案室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

4、剪报工作。凡报上登载与本系有关或对本系的改革发展有意义的信息、文章、照片内容,要及时剪下归档。

5、教学秘书工作。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教学秘书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上一条:体育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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