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党总支的工作制度。
一、 党总支的职责
(一) 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决策在系里的贯彻执行。
(二) 参与讨论和决定系教学科研、资金使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按照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推荐、考察、管理和教育工作。
(四)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发展工作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等工作。
(五)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落实本系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时传达校党委的指示、决定;
2、结合教学、教改、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在教师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与系行政负责人共同落实对优秀骨干和青年教师的教育培养计划;
4、落实校党委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全面素质教育计划;
5、经常关心、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落实《教师法》维护教师的正当权益;
6、领导系工会、团总支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总支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一) 每月初第一个周四下午召开一次总支委会,研究上个月党务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明确本月总支工作的重点。
(二) 每学期的第一个月的第三个周四召开一次总支委会,专门研究党员发展问题,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
(三) 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第一个周四下午,召开系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
(四) 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系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下半年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五) 每学期不定期召开二次党员大会,可与发展新党员的大会合并。
(六) 坚持每两周一次的党日活动,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的新历史时期改革、理论学习教育,或组织党员做对社会、对本系有益的党教活动。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 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要求入党的师生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校党委的统一安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二) 党总支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正措施。
(三)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召开支委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
(四)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委会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本人历史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政治情况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工作、学习表现。
(五)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和党员培训教材,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方能发展入党,没有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 被批准为发展对象后,由支委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七) 发展对象要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八) 总支委员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对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支委会(由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3、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赞成人超过与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支委会决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并将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5、党总支及时将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院党委审批。
6、 经校党委审查并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批准后即为预备党员。
7、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8、党总支对预备党员继续考察,每季度预备党员写一次书面汇报,支部要认真审查、讨论。入党介绍人要经常向支部反映预备党员的政治、工作表现。
9、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
10、预备党员转正后,支委会应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每年一次(12月)对全系党员和党总支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内容既要评议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又要同本人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对党总支的评议主要是评议是否履行党总支的职责,是否起到战斗堡垒作用。
(三)民主评议时,要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对党内的错误思想、错误待业,严肃认真,事实求是的展开批评,敢于斗争,同时要注意全面评议每个党员的功过是非,并要充分吸收非党员教师的意见。
(四)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后进党员给予帮助,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处理。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 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民主生活会由系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2、会前,要在系总支委会上讨论,确定主要议题。
3、会议召开前二天,报告学校党委组织派员参加指导。
(三) 民主生活会的总结
1、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系总支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学校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2、属于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外语系党总支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