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语系资料室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09-01-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外语系资料室为全系教职工提供书刊、报纸、资料的借阅服务。

一、开放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晚上18:00。

二、借阅

1、工具书一律不外借,教职工使用完毕放回原处。

2、资料室的学术刊物原则上不外借。教学科研工作急需的,借期为一周。教职工在借阅期间要自觉爱护图书,所借书籍不准涂画、污损、不得撕页、拆页。

3、资料员做好书刊、光盘、电子图书等的入库、验收、记账工作。

4、丢失或损坏图书,要求购买相同图书资料作为赔偿,若买不到相同书籍,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

5、退休、出国或离开本系的教职工,应在办理手续之前把图书杂志归还资料室。退休教职工一般不准借用资料室图书。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要经系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所借资料书籍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送还。

三、剔旧

每年由教学科研人员检查一次资料室书刊,根据资料的使用价值,对过期并无使用价值的书刊、资料进行剔除处理。

四、安全卫生

1、 教职工要保持资料室卫生清洁,不得乱扔杂物。

2、严禁在资料室内吸烟。

3、管理人员在下班之前要检查水电是否安全。

4、为了防火,防盗,资料室装有灭火器,防盗门。

5、为了保持资料室干净、整齐,每周整理书籍,每天打扫卫生。

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由外语系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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