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语系教师岗位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09-01-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安排教师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一、基本要求

1、受聘教师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2、受聘教师必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发挥作用。

3、受聘教师必须具备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的思想品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受聘教师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注重师德教风;要顾全大局,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接受并完成人才培养、学科与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工作。

5、受聘教师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6、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并作好备课笔记,讲课应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板书工整、课件制作精美、衣着整齐、发音准确。按时上交教学资料、考试试卷、及时登录考试成绩。

7、作好辅导、答疑工作,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适当进行集中辅导。在教学过程中安排适量的作业,并认真批改。

8、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参加共同备课和听课评教,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尽可能采取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科研和学术活动,跟踪本学科的理论发展,并在课堂教学中加以反映。

10、遵守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教师应按课程表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换课、请人代课。病假事假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杜绝私下缺课、调课、代课现象。

11、认真做好考试考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

(1)必须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出题任务。试题应有一定的难度,尽量避免打印、排版错误。在试卷首页上说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对象、试卷代号(A或B)、答题说明以及答题要求。如果因试卷说明或答题要求不明确而影响学生答卷和老师阅卷的,将追究出题人员的责任。

(2)监考工作必须按学院有关要求执行。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有责任提醒学生正确填写试卷及答题卡。如果同一考场内有5人以上(含5人)未正确填写时,应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

(3)阅卷时,考试科目的任课老师原则上都应参加该课程考试的阅卷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阅卷应该仔细认真,和分、登分要准确。若因审阅错误或填分错误而造成分数差距达5分以上者,追究该阅卷教师的责任。

12、根据系和教研室的安排,参加毕业生实习和论文指导工作。

13、服从系和教研室的安排,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圆满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 务和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二、考勤

教师应参加系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教研活动及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一次,年终考核中扣除1分。一学期内请事假、病假3次以上者,从第4次开始,每请假一次年终考核中扣除0.1分。因公事未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视为出勤。全勤者年终考核中加1分。未参加系和教研室会议者应主动了解会议内容。因不参加会议未能知晓会议精神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工作态度

提倡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精神。在个人时间安排上应以系里的大局为重,当主观愿望因客观原因不能得到满足时,应服从组织安排。

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由外语系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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