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经协商,原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学习大讲堂)现已归属党委宣传部管理。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使用前在宣传部部门网站“下载专区”专栏下载《“学习大讲堂”使用审批登记表》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签字留档;使用过程中请妥善管理大讲堂各类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其后果由使用部门承担;使用后请及时将钥匙归还至宣传部1113室。
附: “学习大讲堂”使用审批登记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