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
 1月17日下午,学校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孙国权主持。
会上,孙国权书记、格日乐图院长、胡春梅副书记、纪委苏雅勒其其格书记分别传达辅导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
党委书记孙国权就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讲话精神的学习活动。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要原原本本的学,吃透讲话内容实质。要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总书记讲话作深入学习研讨;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学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实施办法,并通过党委会研究部署实施。宣传部要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纳入2016年学院两级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中;三是要组织纪委和纪检干部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出我院的具体落实意见。巡视工作要了解把握巡视内容和巡视对象,成立联络组,组织对接上级巡视工作。四是要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并要认真贯彻执行。
孙国权书记作学习辅导
格日乐图院长作学习辅导
胡春梅副书记作学习辅导
纪委书记苏雅勒其其格作学习辅导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