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问题,党的五代领导人和一系列重要文献都有很多论述。特别是毛泽东同志,在指引和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生涯中,曾多次就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谆谆教导全党同志。1943年,毛泽东同志曾亲自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在总结讲话中用了相当大的篇幅专门讲述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1958年初,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毛泽东同志收集了许多同志的意见,又亲手写了《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这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观点,在我们党的长期领导工作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奠定了党的领导科学理论的基石。通过学习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遵循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一大创造,与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有着密切的联系。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个人的实践和认识是有限的,对于国情、区情,革命和建设的规律等一系列复杂事物和复杂过程的认识、判断和决策,必须依靠集体、依靠群众、依靠社会才能完成。因此,党的领导制度必须实行集体领导,采取民主集中制,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最科学、最有效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贯彻好民主集中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活动中的体现,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坚持集体领导,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坚持集体领导,就是凡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旦形成集体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绝不能背着组织另搞一套。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有利于充分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缺了这一条,再好的决定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什么事也办不好。正如列宁同志指出的:“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实行集体领导都要最明确地规定每个人对一定事情所负的责任,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邓小平同志也强调:“集体领导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实行个人分工负责,首先要求班子成员在紧紧围绕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开展工作的前提下,不管分管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敢于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独立负责。其次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关系。要防止互相掣肘、各自为政、削弱和摆脱集体领导的倾向,不能片面强调分管工作的重要而影响全局工作。每个成员都要积极主动地向集体通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并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和支持。
二是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的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的辩证统一。毛泽东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二者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群众基础,没有广泛的民主,集中就无从谈起,也就失去了实际内容集中是民主的深化和保证,没有集中,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的方向,也不可能保证实现。民主和集中的正确结合,生动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经验证明:党内民主需要集中指导而高度集中如果离开民主的制约,将变得十分危险。贯彻民主集中制,首先要在集中的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要本着团结的精神开展健康的批评,鼓励下级党员群众来讨论领导机关的决议,允许大家提意见,包括不同的意见。“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只有经过大家充分讨论和商量过的意见,才能比较充分地反映和体现出正确的意见。其次,还要切实保障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要维护全党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的权威。
二、关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问题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工作路线,也是一个基本的领导和工作方法。毛泽东同志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这个方法,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解释,就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出真知,一切正确的认识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广泛实践。一切理论认识、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都必须、也只能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检验,并在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发展。同时,也只有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理论、政策才能够化为物质力量,实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才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才能够拥有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前进的不竭的力量源泉。
三、关于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是一个重要的思想方法、认识方法,也是我们党的一个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对于高校党总支来说,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本部的具体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自治区、学院党委对本部党总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同我们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本部特点的发展路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理论是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并反过来指导实践实践是理论发展的源泉、动力和终极目的,也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理论与实践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不可分离。离开了实践,理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了科学理论,实践就是盲目的,就有可能迷失方向。因此,任何重大社会事业的成功,无不以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前提。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以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党的两代领导集体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两次认识上的飞跃,极大地促进了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充分展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巨大威力。相反,只讲理论的教条主义和只重实践的经验主义都曾给中国革命和建设造成过严重的损害。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什么时候理论和实际结合得好,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当前,在跨世纪的征途中,在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关键时刻,能不能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显得更为重要。高校党总支作为学校二级党组织,能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得好不好,不仅是对我们领导水平、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的一次检验,也直接关系到本部各项事业的成败。
怎样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首先,必须努力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科学的理论。理论是管全局、管规律、管发展趋势的,又是管思想、管信念、管灵魂的。只有全面、系统地掌握了科学理论,特别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在工作当中,虽然我们在理论学习上下了一定功夫,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高,系统性还不够强,对许多理论的理解和把握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所以,理论学习上还要再下功夫。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融汇了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系列经典理论,要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精髓,高校党员干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哲学学习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