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政治、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大学生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独特作用。
2、对工作认真负责,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掌握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反馈给保卫处。倾听学生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协调排查工作。
3、协助保卫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及应急能力。
4、协助保卫处维持学校开展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
5、在巡逻时,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不得擅自处理问题;发现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保卫处值班人员前去处置。
6、协助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要及时保卫处消防科。
7、防止有人在校园内张贴色情、暴力、非法广告、宣传品及乱涂乱画。
二、校卫队正、副队长职责
1、正、副队长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加强对校卫队人员的管理,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做好每天的工作日记和考勤表,忠实履行职责。
2、正、副队长坚持轮流总带班,监督检查值班工作,发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3、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组织能力,注重工作效率。
三、校卫队工作要求
1、要文明礼貌、主动热情、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
2、在执勤中保持警惕性,坚持工作原则,不徇私情,认真履职。
3、执勤中不得玩忽职守,刁难师生,严禁以粗暴方式对待师生员工和擅自处理案件。
4、严守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缺岗、换岗、误岗,不准迟到早退,树立良好的执勤形象。
5、执勤人员严禁喝酒、吸烟和闲聊。
6、巡逻人员执勤期间严禁与其他人员来往,不准与无关人员一起巡逻。
7、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对工作认真,无违反规定的队员,每个月以勤工俭学的方式补贴300元。
2、对工作有高度责任心,做出突出成绩、提供信息、抓获小偷、盗窃自行车或堵截校园中私自盗运公共财物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3、每学期受到处内三次以上表彰奖励的,年底再奖励现金300元。
(二)惩罚
1、不按时到岗,工作不认真,不坚守岗位的发现1次扣发当月补贴20% ,2次扣发补贴的50%,累计3次扣发当月全部补贴。
2、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且一律辞出校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