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党总支集体和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
一、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学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代表学院党总支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负责抓好示范引领工作,发挥好自身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
三、主持党总支会议和党员大会,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要求主持党政联席会、教职工会议等,传达精神,安排工作。
四、负责牵头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党员联系群众、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主要责任。
五、组织领导思想致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六、代表党组织与行政共同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事分配、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协调党政关系,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牵头负责干部工作,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与行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院中层干部的聘任、后备干部的推荐、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及师生员工政审等工作。
八、负责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九、负责做好统战工作,调动和发挥党外人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负责协调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牵头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