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主持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组织教师完成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做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团结教研室全体教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组织制定教研室的奖惩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对教研室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进行检查、考核和评议。主持本教研室人员的年度考评,并向院长提出聘用建议。
四、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每学期末做好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本教研室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上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五、负责审批教学日历、实验、实习、毕业论文实施计划,并于开学第一周内交给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六、负责考试试卷的审核。
七、负责组织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试讲工作应于教学工作安排前完成。试讲完成后将原始材料及汇总表交给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八、负责安排和调整本教研室人员的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起草专业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等,并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工作和课题申报工作;制定教研活动计划,组织教研室教师,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学习教学理论,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十一、组织教研室教师按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或编写教材及课程考核命题。
十二、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学评估工作,确保教学计划落实及评估工作的实施。
十三、作为教学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各种评估的顺利通过。
十四、主持教研室科研计划的制定,结合学科特点,确定科研方向,争取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计划并建立和健全学术梯队。
十五、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积极开展听课评教活动,通过听课评教,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十六、负责教研室的安全、消防和卫生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和院长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