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守则

发布时间:2023-10-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手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及校、系各项制度。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上级领导的指示,密切联系各班班委会和团支部,充分调动各班学生的积极性。

4、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5、团结同学,走群众路线,虚心积极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应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7、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干部之间要团结,服从上级安排,注意大局。

8、平时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要及时上交月工作总结,学期做好期终总结。

9、严守组织纪律,组织生活不得无故缺席,遵守刚财务管理。

10、学生中起模范带头的作用,以身作则,注意自身的形象。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