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政策解读(第三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 浏览次数:

  自治区教育厅开通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有问必答”咨询平台后,广大群众高度认可,纷纷登录平台点赞。也有群众提出了比较关心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汇总,现推出“政策解读”专栏,面向公众答疑释惑。
  1.如何提升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教研指导机制,多措并举分级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包括三科教师全员培训、“种子”教师培训、卓越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学历进修等。培训内容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通识性课程,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等。
  ▲教育厅已经组织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区外14所师范院校与我区6所师范院校,分东、中、西三个片区包联全区12个盟市,对全区现有三科教师分批分类开展全员培训。1月中旬,培训工作已相继开班。
  ▲从全区现有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中,遴选了300名种子教师,开展示范培训,培训期2年。各地区、学校将依托种子教师开展常态化校本培训、教学指导、教学研究,为提升三科教师整体教学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对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三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有什么政策?
  ▲为体现对教师的关心关爱,保证教师有充足的培训提升时间,并统筹考虑小学6年和中学6年学制安排,原则上设置了6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教师身份、现聘职务等级、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经过各种培训后仍难以胜任教学岗位的,各盟市制定转岗办法,根据教师意愿和本地实际,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在教育系统内调剂。对患有重大疾病或接近退休年龄的,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特殊政策,给予妥善安置。
  3.对三科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或进修有什么支持政策?
  三科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或对口专业学历进修期间,原有在岗待遇不变,学费、课程资源费、教材费通过就读学校减免、学校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等方式解决。
  4.如何通过线上同步课程资源强化教师自主学习能力?
  我区组织200多名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录制完成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小学、初中语文起始年级同步课程资源、线上教学法讲座等,并整合国家同步课程资源,教师、学生可通过国家统编教材同步课程资源平台:(网址:http:t.pep.com.cn/ssmzyw)、内蒙古教育云平台(网址:)、蒙古文资源网使用。各盟市教研室开发了不同年级段地方性辅助教学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