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学校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了6个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情况阶段性汇报。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冬梅出席会议。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四批被巡察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人事处、蒙古学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后勤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就整改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汇报。
校纪委副书记对阶段性汇报进行总结并指出,从整改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够带头认领任务,带领班子扎实进行集中整改。整改中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台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做到堵塞漏洞抓规范,举一反三抓成效,建章立制抓长远,主动根据新变化新要求,不断充实整改内容,推动整改持续深化,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提升了治理能力,促进了事业发展。同时,也指出了整改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王冬梅书记作了总结讲话并指出,抓好巡察整改是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任务,必须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在解决工作规范性问题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聚焦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性、深层次难点问题,面临的风险性问题,有些工作要纳入“十四五”规划,作为长期推动解决的重要内容;二是提升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改措施要具体细化,招数要实,不能大而化之,最终要体现出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三是持续推进整改深化。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举一反三,完善整改内容,制定新的措施,将整改不断深化。四是压实责任链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但要担起主体责任,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更要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巡察办要做好整改材料的审核把关,共同做好巡察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