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11日上午,自治区教育系统检查组、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学生处苑香红处长一行4人对我校进行了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副校长刘瑞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我校监控中心、食堂、学生公寓楼、心理咨询室、实验室等地安全情况,并对我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园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刘瑞鸿副校长对检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对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我校安全工作情况,希望下一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与我校多交流。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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