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浏览次数:
5月3日下午,新城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宏昌受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斌委托向我校赠送一辆警用电动巡逻车,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着装规范、不能无证驾驶,不能出校园;二是两人以上驾驶警车在校内巡逻,不能拉警灯和鸣笛(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三是做好交接班及登记制度,保持车辆清洁和正常的行驶,更好地做好学校安保工作。 该巡逻车的配备,是上级对我校安保工作的支持,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保卫处供稿)
交接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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