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聘请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校各部门使用房屋进行测量统计工作。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11点前将《各部门房屋使用情况统计表》(后附)纸质版盖章报送国资处房产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1040356428@qq.com邮箱。房屋使用信息统计结果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上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自治区纪检委等相关主管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