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等文件要求,财务处特邀请税务局专家来我校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培训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二、培训时间
2019年1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1.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书记主任;
2.各部门、各院系报账员;
3.关心税改工作的教职工可自愿参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将相关政策与具体操作办法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请各部门、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附件: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4.个人所得税平台注册二维码
财 务 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