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座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全国教育大会宣讲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党委副书记、院长格日乐图
二、时间
2017年12月20日(星期四)15:00
三、地点
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环境工程系全体教师,其他各院系师生代表5人,机关党总支第三支部全体成员。
五、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派专人负责入场和签到事宜,需于14点40分前入场完毕。
(二)各党总支确定专人负责会场秩序,并于12月19日中午下班前将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宣传部1107室,机关党总支按部门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名单报送至宣传部1107室。
(三)参会人员请自觉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
(四)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课程等相关事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