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院系、各部门注册运营新媒体,掌握在职教师和在校生认证网络大V的情况,加强网络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现对学校各院系、各部门注册运营新媒体、各网络平台认证大V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备案。现通知如下:
一、 对院系、部门注册的新媒体进行前期普查。
1.以学校院系、部门名义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贴吧等。
2.由我校教职工个人和在校生个人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微博、贴吧等。
3.教师员工在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等微博平台上获得个人认证,粉丝关注量在5000人以上的网络大V。
二、确定官方运营号并向宣传部备案。
在普查基础上,各院系、部门在各网络平台确定一个注册号(如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使用,上报宣传部备案并加强责任管理。
三、报送要求。
1.各院系、各部门按要求填写《院系、部门及学生组织官方网络注册运营号统计表》、《在职教职工和在校生个人网络注册运营号统计表》、《在职教职工和在校生认证网络大V统计表》等3项普查统计表。
2.各院系、各部门在各网络平台确定一个运营号后,填写《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申请表》。
3.上述表格经各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5日前送到综合楼1107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mzxyxcb@126.com)。
附件:1.院系、部门及学生组织官方网络注册运营号统计表
2. 在职教职工和在校生个人网络注册运营号统计表
3. 在职教职工和在校生认证网络大V统计表
4. 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申请表
宣传部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