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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2017-03-24 11:22  

各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要求(内人社办发〔2017〕48号),现就做好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每个系部应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1--2名人选。

二、培养方式

采取区外培养方式,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国内一流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期限为1年。

三、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选拔程序

由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各系部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择优审核推荐。学校统一研究后,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各系部结合本部门专业发展和教师进修培养计划,认真组织本次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申请人须填写《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同相关佐证材料以及系部推荐报告于2017年3月2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1209室),电子版发送至nm_rsc@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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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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