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语系大学生理论学习制度(学生党支部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本章程经2013年3月1日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全体会议通过,2014年9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外语系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及团员青年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全系学生党员、团学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发挥三自功能,带动和促进全系学生党员及团学干部学习,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外语系大学生理论学习社(以下简称学习社)章程,学习社受外语系团总支、学习堂支部、社联三重管理指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习社是加强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及团员青年思想理论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工作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通过学习,增强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及团员青年的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习社的辐射作用,带动全系广大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同学们的学习。

第二条 学习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三条 要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个人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认真读几本书,作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参加对象

第四条 学习社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四名,

第五条 机构人员均属社团干部,综测加分主任、副主任按学生会部长标准加分,成员按学生会成员标准加分。

固定参加对象为全体学生党员、全体团学干部及根据某个重大政策学习活动的制定团员青年。

第三章学习内容

第六条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学院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学习团中央、自治区团委、学院团委重要讲话、决策决议等。

第七条 学习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文化、历史以及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和全区工作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的业务知识。

第四章学习形式

第八条 学习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采取通读理论原件、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辅导录像,实地参观、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个人自学要体现计划性,明确学习重点。团总支将不定期印发或指定自学材料,为学员自学提供参考。

第九条 参加学习人员,应按照学习社的统一要求,阅读完规定的全部书目,做好学习笔记。集中交流研讨要按照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次集中交流应有重点发言人,围绕主要议题,各抒己见,交流的内容应有深度,能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第五章学习时间

第十条 学生党员原则上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击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团学干部原则上两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指定参加学习的团员青年每次击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每次集中学习提前三天由学习社主任将学习内容报至团总支审定;提前一天将学习内容、时间、地点、思考题等通知到参加学习人员。

第六章学习要求

第十一条 参加学习人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着眼于对所学理论与知识的理解与运用,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同学当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性。

第十二条 党员、团学干部要拟定自学计划,认真开展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具有较高水平的心得体会。

第十三条 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参加集中学习情况、自学情况纳入各类评奖评优重要依据,指定参加学习的团员青年的集中学习情况、自学情况纳入各类评奖评优、发展党员做重要依据。

第七章学习考核

第十四条 学习社对参加学习的学员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分别从考勤、笔记两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

考勤。基本分为50分,每人每学期不得少于3篇。每年底对个人学习笔记进行评比,按笔记进行评比,按笔迹工程程度、记录详实程度、有无心得体会等方面分别计分。

第十五条 参加对象要严格按照学习社要求,积极参加学习社的各种专题讲座、培训、参观等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成员,应提前向团总支或学生党支部请假,获得批准后,通告学习社。学习社在考勤簿上备案注明。

第八章 经费

第十六条 本社团各类培训、学习所用费均由团总支、学习党支部负责落实。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团总支、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外语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2014年9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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