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语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4-09-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布和朝鲁、肖查娜

副组长:苏日嘎拉图、红梅

成员:包金山、敖登、红霞、斯琴、王春梅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布和朝鲁:党总支书记

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本系的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外语系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的制度。

4、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党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肖查娜:系主任

对全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全系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情况负直接责任。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系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系务公开办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对系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公正度。

2、抓好学校、系两集中心组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的学习,并加强对学习的督促和检查,开展领导干部的学习研讨与述学。

苏日嘎拉图:系副主任

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分管系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维护纪委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监督职责,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认真执行向院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2、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督促系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

3、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实施办法”的落实。监督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项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案例教育,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以及违反出国(境)纪律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

红梅:党总支副书记

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分管系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根据《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师队伍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和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形势政策课、诚实守信教育,把廉洁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2、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的力度,切实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并注意防止违纪行为发生。

3、抓好学生事务处理中的廉政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好学生投诉和申诉等。

外语系党总支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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