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共管理院红刚等四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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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刚,男,学号21001561,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行政管理班学生,2023年9月在校期间饮酒2次;

宝明,男,学号21001556,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行政管理班学生,2023年9月在校期间饮酒2次;

付宇航,男,学号21001503,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文化产业管理班学生,2023年9月在校期间饮酒2次;

宝苍,男,学号22100367,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旅游管理班学生,2023年9月无故夜不归宿3次;


以上4名学生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其行为在学生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三十八条第(七)款规定,结合公共管理学院9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处理意见,对红刚、宝明、付宇航、宝苍4名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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