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创新案例稿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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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6]20号

各系(部)、团委、就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班主任(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切实提高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水平,全面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校现开展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团总支书记、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干部。

二、案例项目范围

1.民族院校学生事务管理;

2.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工作;

3.民族团结民族关系建设;

4.学生党团组织建设;

5.校园文化建设;

6.校园危机处理;

7.学生社团活动;

8.社会实践;

9.新媒体时代思想政治教育;

10.心理健康教育;

11.职业生涯规划;

12.生活区学生工作。

三、征集评选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项目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紧密结合高校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特点,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实践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2.内容翔实。案例项目应当是班主任(辅导员)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应当是日常实际工作的积累,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案例的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

3.典型突出。案例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要突出反映新形势下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文风平实。案例要采用第一人称撰写,条理清晰,语言简明,情感真切。

四、案例格式要求

1.案例字数要在2000-3000字之内。正文内容包括标题、案例概述、案例分析、解决方案(理论依据、过程方法、结果评价)、经验与启示。

2.案例所属范围应在文章左上角加以标注。

3.版面统一设置为A4纸型,标题为宋体二号字(加粗),标题下面用四号楷体写明作者单位和姓名,二级标题用黑体四号字,三级标题用楷体四号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文后附作者相关工作简历、职务、职称(宋体四号字)。

五、评选奖励、成果使用及申报办法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工作,把本项工作作为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保证至少1篇作品参赛,上不封顶。

2.各系(部)于6月30日前,把申报案例和汇总表电子版送到办公室朝格图。

3.学生工作处对申报案例组织评审,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进行表彰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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