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法学院佟峰、孟克毕力格的处分决定

  •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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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峰,男,学号21001659,法学院2021级法学1班学生。该学生于2023年9月期间累计旷课30学时,并在9月22日夜不归宿1次;

孟克毕力格,男,学号22000436,法学院2022级法学2班学生。该学生在记过处分期间,9月累计旷课6学时,夜不归宿1次。

以上2名学生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其行为在学生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七)款规定,结合法学院9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处理意见,对佟峰给予记过处分,对孟克毕力格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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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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