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 来源: 作者:
为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进而提升学院整体办学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不定期的选派教师参加校外(包括区外)各种学术和专业培训活动。参加此类活动时,教师务必办理有关手续,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关于审批程序
1.教师出校参会或培训时必须提交个人申请书并填写审批表,并把相关通知文件(或邀请函)附后;
2.申请表首先由教研室主任审批;
3.申请表上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批。
二、关于活动经费
教师出校参会或培训的经费可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车船费,此部分由教师个人承担;另一部分是会议或培训经费,此部分由教师和学院分开承担,个人承担50%,学院承担50%。
关于工作验收
教师参加或培训回来后,在一周之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工作汇报,并把相关材料报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四、关于经费报销
教师出校参会或培训经费的学院承担部分的报销程序,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即可。
五、本规定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音乐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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