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各部门岗位实际需要,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详见附件1)。
有意向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部认真审核后于2017年9月28日之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具体分配。
附件:1.校内行政处室勤工助学岗位及要求.xls
2.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9月20日
打印本页
|
后退本页
上一篇:公 示
下一篇:中标结果公示
上一条:公 示 下一条:中标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