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学字[2015]12号
各系、部学工办:
为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结合呼和民院学字[2015]11号《关于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爱我祖国、兴我中华”演讲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爱我祖国、兴我中华­——中国,我们共同的家园
二、比赛主、承办单位
主办: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处
承办: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初赛:2015年05月11日 决赛:2015年06月03日
地点:由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另行通知
(二)活动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三)演讲要求
1.着装整齐,大方得体。
2.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3.表现力应变能力强,能活跃气氛。
4.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生动。
5.具有创意性,演讲结构清晰,论据充足,逻辑性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蒙、汉语各1名)
二等奖4名(蒙、汉语各2名)
三等奖6名(蒙、汉语各3名)
五、工作要求及相关事宜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演讲比赛,积极组织同学踊跃参赛,每系、部推荐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名。
(二)参赛选手以团体或个人形式于5月6日前将报名表交到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呼民院南校区5号公寓110)
或将电子版发到2595495088@qq.com。
联系人:王媛媛(15540746465) 苏日娜(15540932882)
附:演讲比赛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
2015年4月22日
附:
演讲比赛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组别 |
|
系别 |
|
联系方式 |
|
演讲题目 |
|
个人简介: 作品简历: |
备注 |
参赛选手以团体或个人形式于5月6日前将报名表交到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呼和民院南校区5号公寓110)或将电子版交到2595495088@qq.com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