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武装部人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5 
  • 发布时间:2015-04-15 
  •  点击:[]

呼和民院院字[2015]18

 

 

按照内教学工字[2011]7号文件精神和呼和民院院字[2011]71号《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人民武装部的请求》决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处人员变动情况,对我院人民武装部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学生工作处处长杨福梅同志兼任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处副处长包仓同志兼任。

下设以下内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军事理论教研室,主任由包仓兼任。

征兵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丽兼任。

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龙兼任。

 

 

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负责国防教育和军事教研室建设,承担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年度大学生征兵及兵役登记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双拥工作;负责新生军事训练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4月14

上一条:关于成立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处通报[2015]1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