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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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院字[2015]17

 

 

为了强化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加强学院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长:迟耀君(党委书记)

白长明(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阿拉坦仓(副院长)

贺希格吉雅(副院长)

员:杨福梅、包仓、张玉梅、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杨福梅兼任,副主任由包仓兼任。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指导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系部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

二、监督、审核班主任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工作。

三、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常态化监督、培训和教育、管理。

 

 

 

2015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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