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院字[2015]17号
为了强化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加强学院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组 长:迟耀君(党委书记)
白长明(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阿拉坦仓(副院长)
贺希格吉雅(副院长)
成 员:杨福梅、包仓、张玉梅、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杨福梅兼任,副主任由包仓兼任。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指导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系部班主任辅导员聘任工作。
二、监督、审核班主任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工作。
三、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常态化监督、培训和教育、管理。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