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寒假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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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9】18号

 

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寒假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对元旦、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放假时间:2020年1月1日

(二)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2020年1月9日放假离校,2020年2月29日、3月1日报到,3月2日上课;

2.教职工2020年1月12日放假,2020年2月

29日、3月1日报到,3月2日上班、上课。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节假日期间学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

   2.各学院将涉及学生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三、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1.放寒假前,各班级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及自身安全防范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任何非法集会、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

2.寒假期间,学生不得留校。做好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工作,无能力买票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资助。离校学生应注意路途安全,乘坐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往返途中尽量避免单人独行,遇事冷静,不逞强斗狠,不信谣传谣。  

四、积极开展放假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院假前要安排专人,对本学院学生公寓进行安全大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学生宿舍2020年1月9日后封楼,各学院自行贴封条。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嘱咐学生要尽早安排返校车票,在3月2日前返校,请各学院于3月2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同时,辅导员要对未按期返校的学生核实原因。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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