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展党员管理”子系统录入和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展党员管理”子系统已开通试运行。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录入和维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展党员管理”子系统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党总支于2019年4月28日前,督促指导本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完成“发展党员管理”子系统中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类人员的11项基本信息录入和更新维护工作(扩展信息可暂不采集录入)。同时更新党员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要与现有党员一致)。
2. 学生和教工人员均要采集录入,报送时分别报送。
3. 报送统计报表。4月29日中午12:00前,以系统数据为准汇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学 校 |
在校生人数 |
党员人数
|
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 |
入党积极 分子人数 |
|
发展对象人数 |
2018年底前已经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人数 |
1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