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加强领导。学校党委加强对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对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学生党建工作至少1次,切实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和支持。
第二条 健全机制。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团委、学生工作处、宣传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学生党建工作联系共建制度。实行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委书记、校长、班子成员带头联系1个学生支部,院(系)主要领导、组织部、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要联系1个学生支部,加强沟通、引导、指导,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第三条 明确责任。院(系)党总支对本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为本院(系)学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是学生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总支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发展规划,经常性研究、规划、部署、检查、落实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总支每学期研究学生党建工作至少1次。
第四条 科学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正式党员3人以上设置学生支部,学生党支部规模一般不超过20人。学生党员较少的可设立联合党支部;校外师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探索依托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
第五条 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设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共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应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特别是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第二章 教育培养
第六条 建立学生党员全过程培养体系。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工作,强化培养联系人的联系指导作用,加强过程管理,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以及自身思想认识与现实表现方面的“成长足迹”。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教育培养,组织预备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经受党内生活锻炼,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学生党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七条 建立学生党员全方位培训体系。统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学生党员培训班、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建立以端正入党动机与强化作用发挥为核心内容的党课培训体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侧重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发展对象培训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预备党员培训班注重提升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学生党员培训班着重提升学生党员党性修养与党员意识,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注重加强学生党员骨干党务知识能力培训。
第八条 建立学生党员实践教育体系。积极开拓学生党员校内外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社会调查、课题调研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让学生党员在服务群众和了解体验国情、区情、民情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品质与党性修养。
第九条 丰富学生党员教育方式、载体与阵地。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推进学生党建进校园、进公寓、进社团,以学生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各类党建校园文化活动,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确保专业实习、就业实习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
第三章 发展党员
第十条 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认真检查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是否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是否认真、规范。对于在发展学生党员程序中存在的材料不规范现象,将不予发展或延期发展。
第十一条 进一步提升发展学生党员质量,提高学生党员发展比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发展党员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提高学生党员发展比例,完成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
第四章 党员管理
第十二条 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基本内容,以学生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一个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至2次党小组会议,每学期开展1次党课。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落实“党日活动”制度,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第十三条 加强学生党员日常管理。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管理,严格档案材料审查,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加强学生党员台账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和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信息库与台账,做好学生“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的联系与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第十四条 保障学生党员权利。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学生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学生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第五章 作用发挥
第十五条 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支持学生党支部申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党支部凝聚力与战斗力。切实增强学生党支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引领优良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六条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学生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积极开展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
第六章 条件保障
第十七条 建立学生党建评价机制。建立党员发展质量跟踪机制,每年通过形势研判、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方式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研究,形成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报告,为学校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学生党支部工作考评,每年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对支部班子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改或及时作出调整。
第十八条 落实经费保障。将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充分满足党员教育培训、学生党建活动开展等经费需要。重点放在加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等方面,努力为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 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学生党员之家,保证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校内外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