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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14:47  点击:[]

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护等工作,迎接教育部本科院校合格评估,按照学院的工作部署,本学期对全院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查结束后正式启用《国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全院资产网上管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学院所属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  

(一)核对各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物相符情况(明细账以上学期期末国资处下发的明细表为准);

(二)核对明细账目中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包括楼房名称、科室名称和房间号、具体责任人或使用人);

 (三)学院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及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各部门自查、国资处到实地核实确认、数据汇总、资产信息录入、各部门确认等五个环节。  

(一)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上学期期末国资处下发的明细表将本部门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填写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方向、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并上报国资处(已完成此项工作的直接进入第二个环节);

  (二)国资处人员会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到实地进行核对;  

(三)国资处根据核对情况对全院资产进行分类汇总;

  (四)国资处将已核对的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五)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和资产使用人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四、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于3月9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3月11日至3月30日,国资处分别到各部门会同部门资产管理员到实地进行核对;  

(三)4月1日至4月6日,资处根据核对情况对全院资产进行分类汇总;

  (四)4月8日至4月13日,国资处将已核对的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五)4月15日至4月20日,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和资产使用人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五、具体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人员落实、工作落实都要到位。

(一)各部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凡因本部门资产管理达不到管理要求,责任不明确,管理较乱而影响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的,学院将停止其部门固定资产的投入。

  (二)本次清查工作要在2011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凡2011年清查时已确认的各类资产必须有明确的管理人和责任人以及相应的实物。2011年清查之后丢失或损坏的资产,应由相应责任人要照价赔偿,丢失或损坏后找不到相应责任人的,从部门经费中扣除。

(三)各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和资产管理员,要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的不同,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清查要求作好相关工作。

(四)计财处、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国资处等部门要按照管理范围和职责要求,及时处理清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学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白长明

   副组长:布和温都苏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巴特尔、包赛吉拉夫、纳丽娜、单春伟、贺西格吉雅、郭志强、郭雪林、海泉、赛音乌力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线上买球(中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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